店面停业关门无人担责、买卡容易退卡难、商家转让折扣缩水、霸王条款限制多……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在方便消费者,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出现部分商家在收取消费者预付款后,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承诺,甚至一走了事等情况,致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记者从市消保委了解到,1~10月份受理投诉案件中,预付费式消费所引发的投诉多达57件,其表现形式亦越来越多。市消保委近日发布2013年第7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谨慎选择预付费式消费。
☆停业关门无人担责
记者了解到,预付式消费是指消费者向商家先行支付一定费用后,按照约定的方式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一种消费方式。
在市消保委总结的投诉中,有消费者反映花钱买卡,可时隔不久,办卡的商家却“人间蒸发”。但由于预付式消费具有先付款、再消费的特点,消费者一旦遇到商家欺诈,或经营不善倒闭、恶意卷款潜逃等,往往无法及时挽回损失。
对此,市消保委建议,消费者要适度消费防范风险。应根据实际需要,科学理性购买、充值预付式消费卡,每次充值金额不宜过多;谨慎选择预付额度过高、服务周期过长的预付式消费,以避免遭遇商家因经营不善倒闭、逃逸等不确定情况,造成个人损失。
☆服务质量难以保证
由于预付式消费周期往往较长,而商家的服务质量常常难以持之以恒。有的消费者花钱办理了打折卡,但在使用时却发现商家还附加有各种限制规定,很多自己真正需要消费的项目并不在打折优惠之列。
对此,市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式消费前,先要考察一下商家的信誉,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经营状况良好的商家,不要因为商家的优惠幅度或者促销等原因而忽略了潜在的风险。
☆买卡容易退卡难
在预付消费过程中,很多消费者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经营者在推销预付性商品或服务时,往往讲得“天花乱坠”,可是消费者一旦提出解除约定,要求退还钱款时,经营者就会利用“最终解释权”给消费者维权设置重重障碍。
对此,市消保委建议,在购买预付卡时,消费者要仔细阅读有关预付式消费的合同或章程,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注意其中限制消费者行为的规定。对没有合同或预付式消费卡面上约定过于简单的,要另行签订详细、明确的书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预付式消费卡的名称、种类、功能、使用范围,退款、挂失等方式、收费项目和标准、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细节,特别要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条款。
☆商家转让折扣缩水
近日,消费者王先生花580元在某健身会馆办了1张一年期的会员卡,只去过3次。后来经营者来电话称所租房屋到期了,要把消费者转移到总店。
第二天,王先生到总店后,却发现上课环境与课程安排与自己的要求完全不同,没有可以上的课程,便要求退卡。但被告知,退卡没有问题,但是必须原价扣除消费者已享受健身服务的费用(办卡时享受的优惠)。
市消保委分析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性,消费者购买预付卡时,往往很难知道商家的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当发卡商家因某些原因发生变故,让消费者到另一商家继续接受服务,而接替提供服务的商家又不按照消费者与原商家的约定提供服务时,一些潜在的矛盾便浮出了水面。
☆霸王条款限制多
预付式消费大多采用格式条款的形式,其中许多“霸王条款”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李某在一家健身俱乐部花1500元办了1张一年期的健身卡,3个月后,因为一直挤不出健身时间,便向俱乐部提出退卡,要求退还1000元,遭到拒绝,理由是售出的会员卡概不退款。
记者了解到,“消费卡到期服务终止,卡内余额不予退还”、“会员卡遗失不补”等霸王条款的存在,使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知情权难以保障。消费者对这些约定不清或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要坚决说“不”。
☆权益受损举证难
由于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因此在办理预付式消费时不签订书面协议或签订的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由于缺乏经营者相应的侵权证据,导致消费者维权依据不足。
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消费者购买预付式消费卡后要注意保留章程、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据,发生问题及时向被投诉方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申诉。
同时,对一些金额大的预付式消费(如美容、洗浴等),消费者要做好备份,详细记录每次消费的使用情况以及卡内余额情况,防止卡内余额缺失;在使用预付式消费卡过程中,一旦遇到商家携款潜逃,涉嫌经济诈骗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