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9日,在店埠镇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下,一场长达1年多的土地边界纠纷终于落下帷幕。
2012年4月,店埠镇王福庄村王某与前水口村张某,同在大沽河岸畔种植花生,本是两个村庄,却因原先排水小沟淤积摊平,原先一清二楚的地界沟,怎么也找不到了,东家埋怨西家过界了,西家指责东家侵占了,双方吵闹声渐次高了起来,继而发展到互相推搡,结果留出了2米多地,谁也没有种成。闻讯赶来的两村村主任,也因年代久远,原排水沟的破坏,地形、地貌的变化,无法辩清两村、两家的地界。两个村的几位老干部及周围知情者到实地指证也很模糊,而王某、张某为地界的纠纷也成了棘手案件,管区会同村调委会多次调解无果。万般无奈,只好划定2米鸿沟,作为争议地带搁置了起来。今年2月份,在矛盾纠纷大排查中,旧案被重新提了出来,镇调解委员会当仁不让,直接接受此案,介入处理。经过多方调查,深入走访,了解到双方另外的一个界址点,基本都能清楚认可。抓住了这一点,调解员首先从镇经管站统审中心调取了两家土地承包合同存档件,查清两家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其次是与土地所取得联系,了解村庄土地勘界的详细情况,并找出档案,复制了事发地点勘界的地貌原图。这样,原先说不清、道不明的两村村界、两户地界,基本了然于胸。在此基础上,调委会将两村主要干部、老干部代表、村民代表和双方当事人,请到了镇调解室,详细讲清了调查经过和结果,又耐心细致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推选了5名人员作为丈量勘界小组,在镇调委会的直接主导下,终于划清界线,使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和好如初。
通过这次矛盾纠纷的调解,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一)土地纠纷,必须尊重历史档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调解;(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合同要详细载明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四界、质量等级等。(三)在土地边界不清的情况下,老干部及周边地邻是首要的知情者,要引导他们敢讲实话、真话,并把他们带到实地指证。(四)给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讲清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他们能尽释前嫌,化干戈为玉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