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我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培训暨诚信经营示范药店表彰会议上获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5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诚信经营示范药店”的创建活动,经过药品零售企业的自查申报以及药品监管部门的验收,结合近三年来药监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诚信档案记录等综合评审,评选出了13家药品零售企业荣获“诚信经营示范药店”称号。
此次“诚信经营示范药店”的创建,该局成立了领导小组,从店容店貌、药品质量、服务质量、遵守药品分类管理、药品宣传以及经营管理规范六个方面制定了评定标准,召开了由参评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对评比活动进行了认真的部署。同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诚信经营示范药店”活动实施方案》。活动主要采取部门监督与群众监督、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该局根据平时收集、记录的参评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建立参评企业诚信档案,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表现优秀、诚信档案没有不良反应记录的参评企业,统一开展明察暗访,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根据明察暗访和日常监督检查以及群众监督、现场验收结果,经领导小组综合评定、严格筛选,评选出了13家“诚信经营示范药店”。
为将评比活动引向深入,引导我市药品零售企业走向规范化、标准化,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目标。对获得“诚信经营示范药店”称号的企业市食药监局还将给予政策支持,扶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进而带动全市药品经营行业健康发展。
据悉,这13家药品零售企业包括:莱西市仁和堂金光大药房、莱西市姜山大药房、莱西市任芝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莱西市康林大药房、莱西市一笑堂大药房、青岛第五制药厂康健药店、青岛日新壹百大药房有限公司、青岛海诺大药房有限公司三十一店和二十七店、青岛众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莱西威海中路店、青岛国风药业莱西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一店和二店、青岛医保城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齐民分公司。(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