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版:综合信息总第1239期 >2013-10-22编印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食堂安全监管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刊发日期:2013-10-22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为全面提升全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服务环境,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家、省、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体育局近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检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范围内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在今年上半年拉网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较好,各学校食堂对于食品安全比较重视,有专人抓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有应急预案、有制度;学校食堂都能做到持证经营,无超范围制作凉菜等现象,除城北前车小学(新建工程接近扫尾)其余28户均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采购食品原料方面都做到了索证落实、有记录,留样有专门冰箱,同时个人卫生以及室内环境卫生较好。
  本次针对布局、流程暑期改造情况进行了督导,重点检查了各食堂落实餐饮安全操作规范情况。对全市内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堂提出了整改意见及整改措施。通过此次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主要有不按操作规范进行;成品菜容器不消毒或洗刷消毒不彻底;索证索票还需要进一步规范;设备设施标识不全;紫外线灯数量和功率不足;生熟容器混用;部分防鼠防蝇设施不全,食品仓库通风不畅,下水道未能及时清理有异味;洗手未能引起重视,洗手设施缺乏;功能布局有待进一步调整。对整改不力者予以了行政处罚,罚款8000元。   
                                      (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