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区域看点总第1236期 >2013-10-16编印

阳光民政
刊发日期:2013-10-16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问:我有个亲戚,小孩学习很好,但是家里是低保户,生活非常困难,如果今年考入大学,很难交得起学费。请问有没有这方面的救助政策?
  答:城乡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新考入大学的大学生和孤儿大学生上学困难可以申请慈善助学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大学生向居住所在地的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请,报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审核,市民政局审批。
  符合救助条件的,对新考入大学本科的城乡低保家庭的大学生,每人资助4000元,新考入大专的每人资助3000元。对新考入大学的孤儿大学生每人资助6000元。对低保边缘困难家庭考入大学的大学生每人资助2000元。往年考入大学的孤儿大学生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
  问:我叔叔1947年当的兵,回来后一直在村里种地,今年年前去的世。我叔叔活着的时候,政府都给发钱。现在,我叔叔没了,政府对我婶婶有没有照顾?(在乡复员军人的遗属是否还有特殊待遇?)
  答: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你叔叔就属于在乡复员军人。为了保障有困难的复员军人生活,按照规定的条件,定期发给他们本人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费。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复员军人死亡后,其遗属不再享受该待遇,也没有其他特殊待遇。
  如果你婶婶再没有其他生活收入,生活确实很困难,可以到镇民政办反映,条件符合的,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问:我儿子是2012年12月入伍的,我想问一下,我儿子领优待金有啥规定? 
  答:《兵役法》规定,只对服现役的两年义务兵给予优待。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或选取为士官或被提拔为军队干部后,即停止发给优待金。今年我市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是10000元,对到西藏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照3倍标准发放,对到新疆地区服役的按照2倍标准发放,对获得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适龄青年入伍,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发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