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行政服务中心被青岛市作为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试点单位;今年,在青岛市政府职能转化改革中,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又被作为集中审批试点单位。去年以来,是行政服务中心采取了哪些措施推进改革、优化环境?服务大厅的审批效率发生了哪些变化?企业办理审批手续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带着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业务负责人。
一、去年以来,行政服务中心大力推进“减少申报材料、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大厅的办事效率有了明显提高。这方面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答:行政服务中心对建设项目实施并联审批、绿色快速通道制以来,对涉及并联审批的16个部门,绿色快速通道的9个部门,378个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减少申报材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中心大厅的整体办事效率提高33%。备案类工业项目审批时限(从企业注册到办好项目开工手续)由170个工作日缩减为16个工作日,核准类工业项目审批时限由175个工作日缩减为22个工作日。企业注册登记办理时限只需2个工作日,比原来节省10多天。
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是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亮点,在这方面都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并联审批主要涉及三方面。一是联合注册。将企业注册分为前置审批、注册登记和后置手续3个环节,实行“一口受理、集中勘察、并联审批”的工作流程。对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批事项互为前置条件的,建立申报材料容缺制度,相关审批部门现办理手续,再互相传递材料。二是联合选址。工业项目落户选址涉及到发改、国土、城建、环保等8个部门,原来在中心大厅之外办理,需要20多天时间。现在,由中心联办窗口牵头,1个工作日内召集市发改局、城建局、国土局、环保局等窗口,通过现场集中勘察的方式,确定项目落户位置,填写《工业建设项目联合选址意见表》。三是联合审图。企业施工图涉及城建、人防、气象等6个部门,有的部门还需要到青岛市审批,办理时限需要几个月。现在,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图,并统一上报到青岛市审批大厅办理,实行市县服务联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项目之外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三、以前,由于部门审批环环相扣,有一个审批事项办不下来,后续的审批手续就会卡住,限制了项目审批落户。在这方面,行政服务中心有没有好办法?
答:今年7月,市政府制定了《莱西市重点项目审批绿色快速通道实施方案》,对重点项目实行绿色快速通道制,其中涉及的各审批部门和提供独家服务的中介机构实行先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再转正式审批、正式办理。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虽不齐全,可先行受理,由企业做出书面承诺后进行审查和办理;审查、办理时,审批部门及服务机构只审查必需的技术要件,关键技术要求及早确定,方便企业进行下步审批流程。审批部门、服务机构出具初步审查(办理)意见,不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办理意见,不收取相关费用;初步审查(办理)意见可用于申报下一个审批环节,也可作为中介机构咨询、服务等的凭据。当项目单位申报材料齐全、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再由各审批部门和服务机构根据初步审查(办理)意见,按法定程序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办理意见。除项目发生实质性变化外,原则上正式批准文件、办理意见与初步审查(办理)意见相一致。
四、哪些项目适用重点项目绿色快速通道,启用条件是什么?
答: (一)列入青岛市、莱西市级重点项目目录,并根据莱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项目准入评价管理的意见》(西政字〔2012〕86号)通过项目准入评价的建设项目;
(二)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两改”项目);
(三)内资1亿元人民币、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
(四)市委、市政府明确的一事一议、特事特办项目。
在以上四个项目范围内就可以考虑申请绿色快速通道。
(一)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启动条件:虽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主体相对明确,且拟取得的土地原则上已办理农转用手续,或农转用及征收手续已上报审批。
(二)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启动条件: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
(三)工业项目和服务业项目启动条件:经市政府牵头规划、环保等部门联合现场勘查和研究后,基本确定拟用地范围。
(四)“两改”项目启动条件与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启动条件一致。
五、初步审查期间收费吗?初步审查合格后能拿到正式批准文件吗?
答:各相关部门及提供服务中介机构进行初步审查、办理和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初步办理意见时,企业可先不缴纳费用;待正式批准文件、办理意见出具后再严格按照中共莱西市委莱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建设项目实行一口收费的通知》(西委〔2008〕40号)中的相关规定集中收缴。
实施容缺受理、容缺审查,项目申请单位要出具书面承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项目申请单位在承诺期限内补齐容缺的材料后,可申请相关部门和服务机构出具正式批准文件、办理意见。因不履行承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后果,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并退回已取得的初步审查意见、初步办理意见。所以说拿到批文还要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
六、什么情况下可以容缺进入招投标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在取得《土地证》、《发改委立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等手续后方可进入招投标程序。前置手续办理复杂,影响了招投标进程。现在,重点项目在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初步审查意见)、城建局《建设工程申请开工报建表》(即办)和加盖规划局公章的施工图后即可提起容缺进入招投标程序。建设单位承诺开标前7天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就准予发布项目招标公告,并将招投标相关手续办理与《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进行并联办理。项目从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到开标最短7天可以完成,为建设单位最多节省20天,最少节省13天。
七、我市作为青岛集中审批试点单位,目前在采取哪些措施做好试点工作?
答:首先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市优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正在筹备将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并联审批部门、垂直管理部门及垄断中介机构原则上全部入驻市行政服务大厅。各相关进驻单位实行审批事项向科室集中、审批权限向窗口集中、审批人员向中心集中的“三集中”原则,制定本单位进驻工作方案,确保审批事项进大厅到位,审批权限授权到位,审批人员到位。
其次根据上级新一轮审批事项清理要求,逐一落实进驻单位和审批事项,取消或停止执行行政许可和非许可事项11项、不列入审批事项目录29项。目前,入驻中心共计208个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平均提速46%以上。在此基础上,全面承接青岛市下放的102项行政审批事项,会同监察局、法制办向经济开发区和姜山镇下放经济管理权限,首批下放涉及发改、国土、环保、城建等15个单位64项经济管理权限,实现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下沉到镇、村,减少了审批层次和环节,提高了审批窗口就地办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