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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版:副刊·文化历史
总第1223期 >
201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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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绣
刊发日期:2013-09-12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为女工针黹要着。解放前县内妇女受封建礼教束缚,以针黹优劣为检验妇功标准。妇女自幼受教于母,或师姊嫂,世代相传。多为自绣自用,于衣襟、袖口、裤脚、枕套、鞋面、童兜、童帽、门帘、桌帷、袜底等处,绣以色彩鲜艳的虎头、狮头、蝴蝶、鸟、花卉等图案。也有的绣荷包、扇套、香囊等物,自己配戴,或馈赠亲友。建国后,刺绣由单纯装饰品发展为手工艺品。60年代后,各乡镇、村普遍组织妇女刺绣。1982年以后,出现了一批刺绣专业户,绣床单、桌布、窗帘、门帘等,销路甚广,并大量出口。
(唯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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