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新闻视点总第1220期 >2013-09-06编印

教师资格试点:5年一注册将设师德红线
刊发日期:2013-09-06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记者3日从教育部获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新增山西、安徽、山东、贵州4个省。改革包括国家统一制订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师范毕业生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破除教师资格终身制,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等内容。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说,改革试点后,由国家统一制订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使教师资格考试对标准的把握更加严格,有助于提升教师资格考试的社会声誉和教师队伍的来源质量。
  “师范生进入教师资格考试范围,对师范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倒逼机制。”许涛说,师范院校已开始着手整合教师教育资源,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对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培养,以考促改的局面初步形成。
  加强对在编在岗教师的定期考核和严格管理。将教师完成5年一周期360培训学时作为定期注册的必备条件。许涛说,通过推动教师全员培训的大规模开展,试点地区教师普遍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
  定期注册改革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摸清教师队伍的底数,规范教师资格证书管理,推进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结合定期注册工作,各地建立了覆盖全国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信息管理系统,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数据和信息。
  此外,改革还包括将考试命题和考务组织交给专业化的教育考试机构承担,由专业化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笔试和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完善考试科目设置,突出对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考查,广泛使用案例分析、教学活动设计等多种特色题型,有利于择优选拔乐教、适教人员取得教师资格。
  意见提出要建立包括教育、宣传、考核、激励、监督、惩处、保障等七大机制在内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如: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师范生培养、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培训都必须开设师德教育课程;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评优奖励的必要条件,作为晋职晋级、人才培养的优先条件,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突出师德激励,将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范围。  
                              (摘自9月4日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