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版:专版总第1220期 >2013-09-06编印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监管难点及现阶段监管方式
刊发日期:2013-09-06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当前,保健品和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问题茶叶、胶囊、蜜饯事件”可谓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断冲击着社会大众的心理。然而保健品的监管问题却一直困扰着市政府和行政监管部门。
  一、 保健品的监管难在哪里
  1、群众辨别能力低。保健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拥有一般食品的共性,具有调节机体功能的作用,无毒,可以长期食用,但不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是明显区别于药品和普通食品的。然而正是因为这种特殊性,让某些不法商贩钻了空子。不法商贩往往夸大保健食品的功能,宣传其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甚至于以普通食品充当保健食品,对一些群众造成了相当大的误导。得了病不去医院就医,过分依赖某些保健品而拖延治疗。不法商贩的过度宣传甚至到了能够迷惑一些老年人群的地步,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曾多次在取缔非法保健品的行动中遭到大龄群众的阻挠,对我市非法保健品的取缔工作造成了不小的阻力。
  2、行业自律性差。部分保健食品生产厂家唯利是图,私自滥加药物成分到保健食品中,有的药物浓度甚至超过药品。为了盈利肆意宣传,夸大疗效。在追逐利益的过程中,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产品更新换代极快,由于保健食品的特殊性,很难从外观对上述行为进行甄别。由此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工作,的确带来很大困难。
  2、准入制度不健全。每年都有大量的保健食品被批准入市,品种繁多的保健食品对保健食品监管部门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以往根据经验就可以辨别真伪的行政管理手段已收效甚微,监管人员需要采取抽样检测、信息对比、进货渠道等手段才能辨别保健品的真伪,费时费力。
  3、相关法律不健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废除,以《食品卫生法》为前提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也相应失去效力。新的保健食品监管法规还未出台,与保健食品相匹配的法律法规暂时处于空缺状态。当下只能按照保健食品的“食品”属性,遵照《食品安全法》对其进行监管监督。然后对食品的处罚力度往往较轻,少则两千多则五万的处罚力度对拥有暴利的保健品行业产生的震慑力微乎其微,导致唯利是图的不法商贩顶风而上。对保健食品的监管也是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自去年以来,保健品行业先后有金奇仕、好记星口服液、碧生源等多家保健品被有关部门查处。尽管保健品市场问题频发,受青睐的程度还是不减。宣传上的高投入,企业的连锁化、规模化,员工说辞的一致性等,都让一些盲目追求养生的人坚信保健品的功效。
  二、 市食药监局对保健品行业的监管
  今年以来,市人大、市政协及市政府对我市保健食品的监管工作非常重视,决心下大力度、花大力气搞好保健品市场,市食药监局在充分吃透上级精神的同时,也下决心,有信心的制定方案、部署行动,从整体上提高全市保健食品质量,加大保健食品监管力度。
       1、 建立信用档案。局执法大队对每一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都建立专门的信用档案,并在行政审批大厅备案,统一管理,提高准入门槛。
       2、 严把源头关。严格要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对证照不全、来源不明的保健食品坚决予以取缔,彻底排除在市场之外,杜绝流向大众。对证照齐全的保健食品严格控制来源,建立可追溯机制,一旦发生问题,追责到人。
  3、 定期抽检。该局执法人员将不定期不定量不打招呼的对全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抽检,抽检范围广、批次多、频率高,一旦发现问题,从严从重处罚,绝不姑息。对震慑保健食品不法商贩,起到相当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