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是老百姓广泛关注的问题。为切实做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消费者的食用安全,市农业局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健全队伍体系,加强监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在市人大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管履行责任评议中名列第一位,被青岛市推荐参加全国首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
加强宣传培训 强化责任意识
今年以来,市农业局以预防为主,很抓源头管理,力促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3月份,召开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资监管工作会议,印发了《莱西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与农产品生产单位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分别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和《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利用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知识宣传,先后作专题电视节目2期,在《莱西市情》等媒体发表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4篇,组织培训标准化生产基地技术人员及监管负责人1300多人次,使他们更好地熟练掌握监管工作要求和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要点,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责任意识。
建立镇级监管队伍 强化基层监管工作
按照市编办文件要求,5月份,各镇(办)挂牌成立了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与现有的农科服务中心合署办公,负责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每个监管中心配备了3名监管工作人员,从事本镇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在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村级农产品质量监管员。5月份以来,该局先后组织培训了镇级监管中心人员,与各镇监管中心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同时,争取上级立项,为镇级监管中心配备部分工作设备。镇级监管中心的成立和运转,标志着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心范围进一步扩大,强度进一步提高,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注重源头治理 加强农资监管
今年以来,市农业局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70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网点653个,检查各种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56处。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56起。其中,农药案件102起,肥料案件22起,种子案件32起,杜绝了假冒伪劣农资进入农业生产过程,维护了农民利益,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把好了第一关。
加强生产过程监管 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
今年以来,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共抽检各类农产品(种植业)775批次,其中速检580批次,定量检测195批次,样品合格率达到了99.9%。同时,该局争取上级支持,在16处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了检测室和质量追溯系统,在全市70多处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了生产记录档案制度。今年有1个产品获得了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9项,全市累计地理标志农产品9项、无公害农产品达到了43项、绿色食品达到了31项、有机食品达到24项。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通过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在农业部、山东省和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中保持了较高合格水平,多年来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