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一网民在腾讯网发表微博称已制作完成遥控炸弹,远程无线电遥控距离100米,主体黑索金C4炸药,预计爆速可达8000米每秒,现已埋入学校教学楼,随时准备爆破,并在微博中张贴出炸弹照片。经民警侦查将我市武备镇武备一村村民郭某查获。郭某交代:7月23日8时许,通过上网搜寻C4炸弹制作方式,在家中用手机盒、游戏机遥控器、电线、纸筒等工具制成一个虚假C4炸弹,用手机拍照,而后通过微博账号“孤独的小猪”将照片发到其腾讯微博上,目的是为寻求刺激,引发关注,提高微博的点击率。目前,市公安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郭某行政拘留五日。
7月26日下午,一网民在百度贴吧莱西吧发表帖文称:今晚八点,我要报复社会,都等着听响吧。经查发帖人为水集街道办事处水集三村李某某。李某某交代:在办理离职解聘手续时,因缺少相关手续仍未办理成功,认为审批手续繁琐、工作效率低,心中产生不满情绪。7月26日李某某用手机拍下某区政府照片,发送到百度贴吧莱西吧,称晚上8点要报复社会。市公安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李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
8月6日晚,一网民在百度贴吧莱西吧发帖称:晚上八点往莱西月湖广场扔个炸弹,莱西会不会就能死一半人。经查,望城街道办事处西吕家埠村村民梁某某, 8月6日17时许,路经月湖广场时,看到广场上人员众多,出于开玩笑目的,便通过手机在百度贴吧莱西吧编造发布了上述贴文。市公安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梁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罚款五百元。
经了解,不少网民在上网发表言论的过程中存在着“互联网本来就是瞎讲的,又不当真”或者“恶搞在互联网上很流行,不算什么的”等错误想法。因此,不少人在发表言论时,往往显得自制力不强,仅以能否引发轰动效应为其判断标准。据警方表示在互联网上编造、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是违法犯罪行为,只要是散布足以影响公共秩序、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利益的言论都要负法律责任。
(王海安 宋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