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204期 >2013-08-09编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致力民生幸福助推经济发展
刊发日期:2013-08-09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上半年,市人社局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预期目标。上半年,我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33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4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8.7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7.2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8.44万人。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7.77亿元,支付各项社会保险费6.28亿元。
社保扩面征缴工作稳步推进
  重点加强企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在稳定缴费基点方面,对正常缴费企业中缴费人数波动率大于5%和两次以上利用“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划拨保险费不成功的企业,实行重点联系,避免正常缴费企业欠费;在突破缴费难点方面,对欠费超过2个月的企业,采取加强社会保险稽核等措施,逐渐减少欠费企业户数;在瞄准缴费重点方面,以新建扩建企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为对象,采取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大力宣传参保政策等措施,引导这些人群积极参保。
  上半年,企业养老、医疗保险净增扩面788人、1104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52.5%、55.2%;养老、医疗保险征缴3.22亿元、1.45亿元,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52.9%、56.4%。同时,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采取银行代扣代缴办法,保证应缴基金及时、安全到位。
社保民生政策落实到位
  重点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向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政策,重点采取组织实施培训、印发政策问答、设置转移奖励等措施推进工作开展。设置了转移奖励,镇街、村每发动一名参保人员办理转移手续,给予镇街、村奖励。
  落实参保女职工分娩“零负担”政策,对参保女职工分娩过程中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和定点协议服务机构负担,截至6月末,为342名生育女职工节省生育费用61.6万元。落实城镇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实行大病医疗救助,上半年共为97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发放大病救助金55.8万元。
健全规范社保待遇支付
  健全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制度,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领取待遇人员,坚持开展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加强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监管,加强对住院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定点医疗机构指标控制力度,有效遏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实行工伤、生育保险住院巡查制度,对工伤职工住院情况及生育职工生育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杜绝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违规支出。实行企业工伤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自6月份起,委托金融机构直接将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至职工手中,避免了企业截留、挪用或延迟支付问题。
积极谋划主动有为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探索解决企业欠费途径,狠抓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在企业社会保险扩面方面,瞄准新建、扩建企业、参保人数不足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参保的城乡居民四个重点,通过实行欠费预警、提供跟进式服务等办法,引导各类群体积极参保。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方面,联合镇街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参保率。
  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重点加强基金内控管理,抓住基金用款计划审核报批、基金季月报表审查汇总、基金收支情况内部审计、基金运行情况分析上报四个基本环节,及时发现和解决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强化基金运行外部监督,定期公示基金征缴及使用情况,确保各项基金始终阳光运行。
                                                 (高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