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保障义务兵合法权益,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市民政局在8月1日前,通过青岛农商银行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到义务兵家庭账户。此次发放共涉及义务兵家庭791户,共发放优待金930.7万元。
据了解,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每户每年10000元,对到新疆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2倍优待金标准发放,对到西藏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3倍优待金标准发放,对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在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增发30%。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继续实行社会化发放,本着方便农村义务兵家庭原则,结合我市农村金融机构分布情况,利用现有农业补贴直补卡,将优待金直接打到义务兵家庭账户,极大地方便了农村义务兵家庭。
(欢欢 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