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平安·法治总第1199期 >2013-08-01编印

望城街道:发挥村级综治协管员作用夯实农村综治基层基础
刊发日期:2013-08-01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三年来,望城街道按照市综治委有关部署要求,立足望城实际,采取得力措施,不断加强对街道39名村级综治协管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基层综治维稳工作中的作用,实现了街道综治工作的健康发展。
明确“三个”问题  
  明确“谁来管”——严把关口,精心选聘。在人员配备上,街道要求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综治协管员。为确保其发挥作用,明确规定可由村两委干部兼任,但不得由村主要领导干部兼任,避免村主要干部兼职过多的问题。在选人标准上,要求综治协管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懂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善于做说服调解工作,为人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群众公认,有威望,敢于、乐于管事。在选任程序上,由各村根据要求推荐上报,并填写《村级社会治安综治协管员审批表》,经办事处综治委组织考核审定,向村民公示后,报办事处综治办备案,由事市综治办、办事处综治办和村两委会共同聘任,发给聘书。在工作任期上,一聘三年,表现好的可连选连聘,如不能胜任工作,或经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办事处综治办和村两委会予以解聘。
  明确“管什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街道综治委明确规定综治协管员主要协助村两委具体抓好本村的综治稳定工作,及时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掌握全村治安、稳定方面信息并向上级报告。同时组织村民开展治安群防群治活动,配合街道、村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有关政策以及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识宣传,完成上级综治委、综治办交办的任务等。 
  明确怎么管”——制定准则,规范运作。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村庄工作实际,办事处综治办制定了一套协管员履职守则,即“一宗旨”:为民负责、为民服务的宗旨;“两杜绝”:杜绝违法犯罪行为,杜绝参与群体性上访;“三熟悉”:熟悉综治有关法律、政策,熟悉本辖区的治安状况,熟悉调处矛盾纠纷程序;“四勤”:脑勤、嘴勤、手勤、腿勤;“五心”:为群众服务要有真心,处理问题要有公心,做调解工作要有耐心,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要有决心,干综治工作要有恒心。日常工作上中,要求综治协管员做到“四个一”,即“一册”:综治协管员手册;“一卡”:综治协管员服务联系卡;“一簿”:综治工作记录簿;“一栏”: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栏;“一工作日志”:要求综治协管员随身携带,随时随地记录工作情况并切实按照“每周一排查”原则落实,以记录体现。
建立“五项”制度
  建立待遇保障制度。根据全市统一补贴和街道差额补贴,对村级综治协管员每人每月进行100元专项津贴补助。其中,全市统一补贴部分严格落实全市村级综治协管员每人每年600元补助标准;差额部分由办事处根据村庄户数及协管员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按时发放。
  建立综治例会及培训制度。街道每月月初定期召开一次综治协管员例会,对各村开展工作进行专项点评,通过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综治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
  建立综合考评制度。街道综治办建立村级综治协管员的工作业绩考评制度,每月按规定对协管员工作进行量化考评,考评实行月考评和年度考评相结合,并将考评情况同日常补助相结合。年终根据市综治办规定每年按一定的比例评出村庄优秀综治协管员,进行专项奖励,激发每个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认真履职的主动性,体现出干与不干、干好干坏的区别。
  建立监督管理制度。综治协管员对村两委和街道综治办负责,受村两委和街道综治办共同领导。具体管理由街道综治办和村两委实施,业务接受镇派出所、司法所和镇综治办的指导。 并规定对个别协管员服务不及时、不到位或有推诿扯皮现象的,群众可以直接向街道综治办投诉。
  建立激励奖惩制度。定期对表现优秀的协管员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同时,在政治和家庭生活困难上给予关心,使他们更加安心工作。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有其他不称职情况的,街道综治办和村两委及时提出解聘意见,报街道综治委审定后予以解聘,并按规定的程序及时配齐新的人选。 
提升化解矛盾能力
  通过设立村级综治工作站和协管员,充分调动了农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了村级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在村内开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巩固了基层治安防控基础,有效遏制了各种苗头性、隐患性违法犯罪现象和群体性越级上访、“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为各项工作落实营造了良好氛围。三年来,全街道各村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65起,其中由村级调处成功172起,由村综治协管员调处成功的有108起,占村级调处总数的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