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房产管理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莱西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行使以下职责:
一、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办理全市及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镇驻地房屋产权登记和产权转移、变更、抵押、注销登记;负责核发房地产所有权证。
二、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全市房产交易市场的培育和管理;指导与房产有关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房产交易活动,规范房产中介服务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房地产开发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的行业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查和报批;负责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审查审核及资金监管;负责新建开发商品房的预售管理、综合验收。
四、城镇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负责全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工作,处理和解决物业管理过程中的投诉。
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构建筑拆除企业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和拆除企业管理。
六、房产测绘业务。负责全市范围内的日常性住房测绘业务,负责全市住房测绘信息系统的建立、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房屋装修管理。负责城市房屋室内装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房屋装修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八、保障性住房管理。负责全市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审核和保障方式的确定;编制全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预算,对廉租住房工程实施建设管理;负责全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发放和使用,受理全市有关廉租住房保障的咨询和投诉。
九、完成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