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195期 >2013-07-25编印

《廉政准则》解读
刊发日期:2013-07-25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三)《廉政准则》特点。原有的《准则》相比,《廉政准则》具有新的特点:一是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廉政准则》总结了十几年来的反腐败经验教训,一些过时的条款予以删除,比如关于对通讯工具的规定;而一些过去没有的规定,又依据近些年来的社会发展与腐败的新特点作出新的规定。比如:第七条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第八条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都是新的约束性规范。二是浓郁的进取性。在长期的党风廉政建设中,各地、各级组织不断产生一些新的做法、举措。与时俱进,吸收反腐倡廉新鲜经验,使之制度化,就是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比如,第二章第二条规定里提到的巡视、谈话和戒勉等等,都是基层和地方这些年来在实践中创造的形式。三是立意的全局性。1997年版的《准则》,“总则”部分比较简单。而现在的《廉政准则》“总则”内容较为厚重,把廉政与坚持党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紧密联系起来,使之融入党的工作全局、党的建设全局中来,既以党的总任务、党的建设的大局总揽反腐倡廉工作,又以廉政建设促进党的建设。这就为反腐倡廉确定了政治方向。在中国,反腐倡廉不可能游离于政治大局之外单独进行。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