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版:计生纵横总第1192期 >2013-07-19编印

市人口计生局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新《条例》贯彻实施
刊发日期:2013-07-19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日前,《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改,为加强修改《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市多项措施促进工作落实。 
  深入开展对《条例》修改内容的学习宣传。市人口计生局充分利用各级报刊、网络、电视台专栏等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现行《条例》的热潮。同时印制现行《条例》明白纸、制作相应的宣传品,免费发放至全市村居,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对《条例》进行修改的意义,让广大群众第一时间了解熟悉相关的政策规定,使修改后《条例》的主要精神和规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强化对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为了搞好现行《条例》的培训教育,市人口计生局举办专题培训班,加强对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执法培训,使广大干部全面准确把握《条例》修改的精神实质,熟练掌握修改后相关的政策规定内容,提高依法开展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条例》修改后具体工作的贯彻落实。首先,积极主动地做好办理服务手册首接责任工作,提供良好的服务,确保首接责任制等规定的落实。未按首接责任制要求及时受理群众申请、管理地未按时限及时纳入管理而影响首接地办理《手册》的,随意增设前置条件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年度人口目标责任制考核时加大扣分力度。其次,切实履行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管理责任。将流动人口纳入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做好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的法定职责,同时主动做好本地流出育龄群众的宣传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第三,合理做好《条例》修改后的政策衔接工作。对照现行《条例》的新要求,对全市人口计生管理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各项工作规范、相关制度与法律法规相一致,工作衔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