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计生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促进了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
将政策法规具体化。及时制定、调整有关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文件、规定,对国家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和省“条例”进一步量化、细化、具体化,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加全面、科学、合理,更加人本化,更有利于营造和谐计生。
规范管理执法文书、卷宗。修订完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社会抚养费征收》示范文本等执法文书,确保执法程序规范、合法;执法文书主体正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恰当,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完整规范;文书及案卷管理实行专人管理制度,及时归档。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查处违法生育案件时,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在执法中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及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加强持证上岗管理。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制培训,做到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化,持证上岗率100%,切实提高计生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