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年间(1723~1735)胶东大秧歌传入莱西境内。胶东大秧歌每队由大夫、大老婆、二老婆、嫚、小生、丑等十几人组成。大夫又称打伞的,饰演者手持阳伞,指挥全场,多扮为剧中老头角色。大老婆俗称黑老婆子,手挥破蒲扇,脸画蝎子、蜈蚣,耳坠辣椒,动作粗俗,多扮做后娘、泼妇之类。二老婆普通打扮,多扮善良妇女。嫚,姑娘扮相,8~10人不等,手持彩帕,甩小臂扭腰;1945年改为腰系长彩绸,两手各持一端,大甩大扭;继之又演变为手持彩扇,旋腕晃臂,腰肢略扭。小生,多扮男青年、学生之类。丑,动作滑稽,多饰演反面人物。秧歌演员,解放前皆由男性装扮,解放后,参演的女性逐渐增多,并逐步占了多数。乐器有锣、鼓、钹、镲、唢呐、笙、笛、京胡、二胡、板胡等。演出场地多为广场,观众围成大圈,演员于场内表演,边跑边舞,常见队形有“串剪刀股”、“别障子”、“蛇蜕皮”、“三鱼争头”、“四门斗”、“三连环”、“走结子”、“双龙揽柱”等。跑唱交替进行,跑一场,然后演唱一节故事。演出剧目,解放前有《跑四川》、《穷吵年》、《张郎休妻》等。解放后多配合政治形势编演新戏或演地方戏,如《小姑贤》、《王定保借当》等。秧歌形式活跃,唱腔通俗,群众喜闻乐见,多数村庄能排演。“文化大革命”期间,秧歌被视为“四旧”而禁演。1978年以后,又恢复演出。演出的目的多为娱乐和宣传;80年代以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渐由宣传娱乐型转变为锻炼娱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