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荷泽籍无业男青年整天四处游荡,今年4月份,其“流浪”到我市后,不久便将目标锁定在那些小服装店上,并趁深夜店中无人之皆,徒手强行拉开服装店的卷帘门实施盗窃。6月21日凌晨,当其再一次得手准备逃离现场时,被巡逻民警抓了个正着,而这一次已经是他第三次被公安民警抓获了。
2013年6月21日凌晨1时30分许,市公安局青岛路派出所巡逻民警在巡逻至莱西城区威海中路夜市十字路口时,发现了一名拎包独行男子的,由于此人在这一时间段、这样的装扮出现在街头,引起了民警的怀疑,巡逻民警见状立即将其拦下进行盘查,后民警在其所拎的包内发现了数码相机、手机、中华烟等物品,面对民警对包内物品来源的询问,这名男子根本无法自圆其说,同时民警发现相机中的照片也没有这名男子的,见情况可疑,于是民警遂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
后经审查得知,该男子系菏泽市牡丹区人牟某(32岁)。据牟某交待:其仅仅上过两年学便辍学在家,因不愿意干农活,也不愿意外出工作,所以其整天四处游荡,年少时家人还能供其吃喝,慢慢长大后家人便经常批评他的散漫懒惰,于是他便决定自己设法独立生活,但因为其不愿意工作,又没有经济来源,所以他便想偷别人东西换钱。就这样他便从此走了犯罪的道路,结果很快其于2008年3月因盗窃被菏泽警方抓获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然而这一次的教训并没有使牟某觉醒,在出狱后他离开家乡流浪到青岛,结果同样因为盗窃于2011年7月被劳动教养一年。今年4月份,四处流浪的牟某来到我市,起初身上还有钱时,他便租住在旅馆里,慢慢得随着钱被其花光,再加上天气暖和了,他便离开旅馆睡在莱西城区的月湖广场处。
2013年6月21凌晨1时许,为了弄钱供自己开销,牟某从月湖广场转到昌隆市场准备偷点东西,当其转到昌隆市场二楼的一家服饰商场门口处,用手一抬这家服装店的卷帘门,然后用手机的灯光一照发现里面的玻璃门没关后,便使劲把卷帘门向上抬,在将卷帘门拉坏后成功进入店内,后其借着手机的光发现店内桌子下面有几条烟,于是他便拿了其中两条比较值钱的中华烟,后又拉开抽屉把里面的零钱和一块手机、一部数码相机拿出,随后他又从衣服架上选了两件上衣和两条裤子,一起装进在店内找到的一个红布包里,看到再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后他这才退了出来,就在其刚刚离开服装店不久,他便遇到了巡逻民警并被查获。
同时,牟某还供认了其从今年6月中旬以来,趁凌晨服装店中无人之机,还先后5次窜至莱西市昌隆市场和商业街,采取同样的方式进行盗窃,窃得香烟、服装、现金等物品一大宗的犯罪事实。
目前我市警方已查明,牟某自今年6月份以来,先后6次窜至莱西城区昌隆市场、商业街等处,采取徒手强行破门入室的方式,先后盗窃数码相机、手机、香烟、服装、现金等物品,总价值达近1万元。当日,牟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莱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现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提醒广大商业户:店铺在夜间休息时最好有人值守,如果店中确实没有人看守,一定要将店门和防盗门同时锁好,特别是防盗门一定要选择信用可靠的正规产品,如果有条件的话,店中还可以安装一些简易、实用的防盗报警器,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宋学友 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