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版:楼市金刊总第1176期 >2013-06-21编印

上半年我市房产开发市场运行平稳
刊发日期:2013-06-21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上半年,市房产管理局针对新形势,谋求新突破,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行业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使我市房产开发市场始终保持平稳运行。
  强化分析,注重引导,行业发展稳步推进。加大行业统计分析力度,为提升统计分析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分析的预警监测和决策参谋作用,今年以来,房管局以提供高质量、准确而又及时的统计分析和统计数据为基础,加大了统计分析的强度和密度,安排专人及时对各开发企业上报的项目开发、施工、销售、价格等各项数据指标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做出详细性的分析报告,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预测下一阶段发展趋势,为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提供参考依据;引导新小区加大设施配套力度,开发企业在办理项目开发经营权证明时,即与企业签订《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合同书》,要求安装LED屏、安装监控探头、安装不锈钢单元门及可视对讲系统,主路铺设沥青或水泥、路沿石为大理石或花岗岩、垃圾箱退路进小区等,从源头上提高了居民小区硬件配套标准,提升了小区档次,为建设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的新小区奠定了基础;加大消费需求引导力度,在莱西电视台、《莱西市情》开辟了宣传专栏,及时宣传各类政策法规、市场销售、运行动态、购房指南等信息,从市民购房角度进行宣传发动、解释分析,引导广大市民从莱西市情及自身需求出发,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购房理念,推动楼市理性发展。
  强化监管,注重诚信,市场秩序日益改善。建立考核制度。将房地产市场的日常管理内容进行量化、细化,逐项打分,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直接与企业资质升级、评先选优挂钩。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将全市所有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划片包干,责任到人,要求责任人除正常工作时间外,礼拜六、礼拜天及节假日也要深入工地,提前介入项目建设,及时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和销售状况,发现和查处不按规定、不按程序开发和预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为进一步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夯实房地产市场诚信经营基础,自青岛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核管理办法》下发后,房管局及时转发至各开发企业,并指定专人负责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信用评价体系与企业资质升级、综合考核、业务办理等工作的联动作用,对有严重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降级或注销处理,坚决淘汰一批实力小,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净化市场环境,优化队伍结构。上半年共建议上级部门限售企业资质2家。对信用等级高、诚信经营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在企业评先选优、日常管理等工作中给予适当的帮助和照顾,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便利条件。
  强化措施,注重规范,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强化《项目手册》核验。将项目手册作为对开发项目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要求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10日内,到开发科申领《项目手册》,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填写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及相关部门的检查处理意见,详细记录项目概况、工程建设、经营等情况,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将《项目手册》报开发科核验,促使企业按城市规划实施开发、配套。严格执行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制度。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必须办理项目资本金监管手续,用于解决项目开发与配套设施建设脱节、工程款与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降低项目运作风险。凡未办理项目资本金监管手续的,不予发放开发经营权证明。强化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开发企业在预(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凡未取得预(销)售许可证擅自预售房屋、收取预售款,以及不按规定向购房人出示预售许可证的,依法予以查处。强化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备案。开发项目经市城建、消防、气象等部门单项竣工验收合格后,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备案并申请综合验收备案。未申请综合验收备案的,不予办理项目产权转移手续。加强了网上备案合同撤销管理。针对市场存在的中介机构与售楼人员相互串通、哄抬房价以及违规炒房等现象,加强了商品房网上备案合同撤销的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后,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确需解除商品房备案合同的,买卖双方应持商品房合同网上备案撤销申请表、撤销原因证明、买受人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共同申请备案合同撤销。这一做法对打击炒房及偷逃税费等现象起到了较好的抑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