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下旬,省文明办将对2011年评选表彰的第三届山东省文明县(市)进行实地复查测评,以此作为2014年评选第四届省级文明县(市)的重要依据。
6月13日,全市迎接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动员会议在市行政办公中心召开,动员全市上下迅速行动起来,全力以赴投入到迎接测评的各项准备工作中来,为顺利夺取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打下坚实基础。市委副书记李兴伟出席会议并对如何搞好测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邹学新主持会议。
李兴伟强调,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发展所需、职责所系、群众所盼,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测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攻坚战,为实现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目标打下坚实基础;要迅速行动,突出解决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问题、公共秩序维护问题、机动车违规停放治理问题、公益广告数量不达标问题、专项经费设立问题和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问题,统筹安排部署、加大工作力度、敢于动真碰硬,扎扎实实地推进创城各项工作;要广泛发动群众,坚持创建为民惠民,强化舆论宣传,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的创建氛围;要健全机制、强化督查、改变作风,全面落实创建工作任务。
邹学新就贯彻会议精神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测评体系工作责任分工》,组织开展自查自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所承担的指标全部达到A级标准。要加强部门合作,围绕测评重点,针对突出问题,迅速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突出抓好镇村环境、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主要商业大街、街巷、公园、广场、车站、“乡村学校少年宫”、道德讲堂等关键测评点的集中整治和硬件设施配套问题,有效治理乱停乱放车俩、乱贴乱喷乱画乱挂小广告以及临街门店和游商浮贩占路经营等系列问题。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查和宣传力度,扩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
据了解,到2011年底,我市已经连续保持了三届省级文明城市荣誉称号。6月下旬,省文明办将对2011年评选表彰的第三届山东省文明县(市)进行实地复查测评,以此作为2014年评选第四届省级文明县(市)的重要依据。今年的《测评体系》,与往届相比有较大变化,从内容结构看,主要包括精神文明创建、乡村文明行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4个测评类别,32项测评指标,118项测评内容。其中,最大的特点是在测评类别中新增加了“乡村文明行动”内容。从测评方法看,主要采用实地考察、材料审核、网络调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4种方法。与往届相比,去掉了调查问卷的方法和入户调查的环节,取而代之的是“网络调查”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从分值构成看,基本指标总分为100分,其中精神文明创建35分、乡村文明行动35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15分、志愿服务15分。(王玉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