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170期 >2013-06-07编印

我市进一步调整完善新农合政策新政策倾向重大疾病参合患者
刊发日期:2013-06-07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今年,我市进一步调整完善了新农合政策,新政策倾向于重大疾病参合患者的保障,建立了稳定的特殊疾病大额门诊(以下称大病门诊)保障机制,不仅扩大了大病门诊的病种范围,也大幅提高了大病门诊报销比例和年度报销封顶线。
大病门诊病种扩容
      今年,我市新农合大病门诊的病种扩大到11个,分别是终末期肾病透析、白血病、恶性肿瘤的化疗或放疗、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高血压三期(合并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糖尿病(合并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BH4缺乏症。
提高年度报销封顶线
      终末期肾病透析、血友病和BH4缺乏症等病种年度报销封顶线为10万元;白血病年度报销封顶线为2万元;恶性肿瘤的化疗或放疗、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等病种年度报销封顶线为1万元;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精神病、高血压三期(合并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糖尿病(合并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等病种年度报销封顶线为6000元。
提高大病门诊报销比例
      参合居民可在莱西市范围内选择定点医院,在定点医院门诊治疗上述11类疾病的费用,按该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进行补偿。例如:高血压三期患者,可选择市内乡镇卫生院为定点医院,门诊药品费用按90%报销,检查、治疗等费用按80%报销,也可选择市内二级医院为定点医院,门诊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按70%报销,较2012年提高5%。另外,终末期肾病透析、血友病和BH4缺乏症等在市内二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再提高5%,达到75%。
      据悉,参合居民患上述11种疾病的,可将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和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记录及相关辅助检查等材料送交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自主选择莱西市内一家新农合定点医院作为本人的大病门诊定点医院,申请办理《特殊疾病大额门诊医疗证》。自2011年9月大病门诊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参合居民1435人办理了《特殊疾病大额门诊医疗证》,报销了门诊费用499.5万元。
      市卫生局提醒参合居民,纳入大病门诊报销的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须是参合居民医疗年度内发生的;须是在选定的大病门诊定点医院发生的;须是与核准病种相关的且属于《青岛市新农合药品目录》、《青岛市新农合诊疗目录》的。(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