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平安·法治总第1165期 >2013-05-30编印

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交警开展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刊发日期:2013-05-30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公安交警部门从4月1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努力实现货车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明显遏制,通行秩序明显改善,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进一步提高,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货车肇事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大幅下降的目标,逐步建立起货车安全技术状况长效监管机制、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动态管理机制、货车驾驶人日常教育机制,推动完善货车管理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制度,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大排查”重点:排查重型货车、挂车、工程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不规范、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等问题,是否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是否存在轮胎、制动部件磨损严重等安全隐患,是否存在生产质量问题,是否存在应报废未报废问题,危险品运输车是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排查货车驾驶人驾驶资格与实际驾驶车型是否相符,是否有违法、事故未及时处理,驾驶证是否审验;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货车驾驶人日常教育是否落到实处。
  “大教育”重点:货运车辆驾驶人守法安全文明行车理念和常识技能;货运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主体监管责任;货车改装、维修行业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职业道德。
  “大整治”重点:重点整治以下三类交通违法行为:一是重点整治高速公路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国省道重型货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重点整治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危险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等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三是货车驾驶人或车主冒用套用或伪造他人驾驶证驾车及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为此,交警部门打出了“组合拳”,出台多项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推进。 
  建隐患车辆专门档案。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中,车管部门将对本地货车及驾驶员数据进行集中清理,重点列出车辆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违法或事故未处理、驾驶人逾期未审验、记分超过6分、联系方式不准确等具体信息,建立隐患车辆及驾驶人专门档案。同时,通过手机短信、电话或书面形式,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审验、违法未处理的货车及驾驶人逐一告知,同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建议逾期未检验、逾期未审验的暂停运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限期相关当事人办理检验、审验。 
  拉网排查货运企业。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将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有关部门排查货运企业,逐车检查重型货车安全状况,逐个核对车辆和驾驶人信息,重点是运输企业对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记录。车辆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以前不得上路从事运输;车辆逾期未检验、驾驶人逾期未审验的,立即停运,办理检验、审验业务;有违法未处理的,要立即处理;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将强制报废;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联系方式不全、不准确的,及时采集。 
  夜间集中排查工地。在建工地是不少大货车的始发站和终点站,交警部门将会同交通运输、建设等有关部门,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报废车、拼装车和无牌套牌、非法改装等问题,督促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保证书,明确对工程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责任。同时安排警力,重点在夜间对施工单位、工程工地车辆进行集中检查。 
  非法改装倒查企业。一些大货车为了超载而加高厢体挡板,而责令拆除后一些车主又会在过后重新加装,针对这种情况,交警部门将会同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对汽车改装和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从事货车改装企业,发现从事非法改装的,依法严肃处罚。 
  增设临时执勤点抽查。交警部门将合理布局交通安全服务站,增设临时执勤点,对重型货车、挂车实行抽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对超限超载的货车,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引导至治超站点依法处理。 
  超6分开展预警教育。在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将进行上门排查,组织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货车车主、货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随时通报重大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宣讲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强化相关人员的守法意识。对记分已超过6分的,开展预警教育,并告知记满12分后将面临降级注销的后果。 
      途经站点发警示材料。为了提高货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交警部门制作了一批货车违法肇事典型事故案例、货车安全驾驶常识等方面的宣传片、宣传挂图和宣传资料,将在运输企业、货运场站以及交警窗口单位播放、张贴,在交通安全服务站、临时执勤点、收费站、加油站等场所向货车驾驶人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