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于2013年5月30日上午8:30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行政办公中心1135房间)召开,会期半天。会议主要听取市人民法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本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申请旁听。愿意参加旁听的公民,请于5月23日至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持居民身份证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行政办公中心1107房间、1137房间)报名申请旁听。
联系电话:88405165
88405003
莱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