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为了抢客源,平度市一商务律师事务所和隔壁同行发生争执,工作人员李某珍在争斗中受伤,为了替姐姐出气,李某兰先后两次找人作伪证,导致同行的负责人刘某受到不公平待遇。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李某兰犯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05年10月7日上午10时许,平度一家写字楼里上演了“全武行”,相邻两家单位的冲突持续了半小时,知情人士透露,冲突的其中一方是商务律师事务所,平时代理一些民商类的案子,业务上正好跟隔壁的律师事务所重复。本来就存在竞争关系,而且还在一栋写字楼里,时间一长,小矛盾就不断发生。当天的冲突中,商务事务所的工作人员李某珍受伤,在医院里住了半个月。
看到姐姐被人打了,商务事务所的法人代表李某兰气不打一处来,为了让隔壁同行的负责人刘某受到刑事处罚,她找来男朋友谢某,商量找人作伪证。没过多久,谢某便找到朋友金某,并给了对方300元好处费。“她让我说,打架那天我路过事务所,看到一个戴眼镜的男人打她姐姐。”金某称,李某兰带他见到了姐姐后,还让他看了“仇人”刘某的照片。几天后,在李某兰的陪同下,金某来到当地派出所做了笔录。
不过,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由于证据不充分,检察院没有立案。2008年9月,李某兰又一次找到谢某,要求继续帮她找人作伪证。“那个时候,我跟她已经分手了,她给我打电话说,证人不够多,让我再帮个忙。”谢某说,他念及昔日恋人的情分,又找了另一位朋友牛某。2008年11月,李某兰和牛某来到当地派出所,作完假证词后,李某兰给了牛某1000元。
“打架时,我根本就没有在场,怎么会去打人呢?”在法庭上,刘某称,2005年10月7日下午,他回到事务所后,才知道发生了冲突,由于这次“莫须有”的打架,他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07年被取保候审,后转为监视居住。后来的两名“假证人”又让他于2010年5月27日被逮捕,直到同年7月22日,因莱西市人民检察院撤诉而被释放。
为了帮丈夫洗脱冤情,2010年6月7日,刘某的妻子尚某苦劝“证人”金某,最后金某终于承认自己作了伪证,并出具了一份书面说明。同年7月28日,谢某被抓捕到案,如实供述了伙同李某兰指使金某、牛某作伪证的犯罪事实。听到风声后,牛某跑到平度市公安局投案自首。2011年11月13日,公安机关在北京市海淀区一出租房内将李某兰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