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中层科室执行力,保证政令通畅,提高工作效率,市改进作风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开展公开评议市直单位部分中层科室活动。
为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更充分地了解被评议科室的工作职责、服务标准、服务时限和服务收费等情况,便于社会各界人士有针对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参与评议活动,根据市改进作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公开评议市直单位部分中层科室活动的实施意见》(西作风组〔2013〕2号)文件要求,现将参与公开评议的中层科室负责人、办公电话、工作职责、承诺内容和监督电话予以公示。真诚期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在对参评科室践诺情况进行监督,并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积极建议。
监督投诉电话:88405221、88412345、88405207。
市改进作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
市发改局节约能源科
负责人:王涛
办公电话:88405655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拟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推进清洁生产;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组织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和新能源等方面的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负责组织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认定;提出有关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用能监督监察和节能目标考核;拟定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有关宣传和国际交流与合作。
承诺内容:一次性告知并按时办结;组织做好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监管,督促完成节能目标。
监督电话:88405580
市发改局物价检查所
负责人:李首韬
办公电话:15712712668
工作职责:制定物价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规章制度,指导社会价格监督;对全市价格法律、法规和物价方针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价格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案件,依法实施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明码标价”活动。
承诺内容:
1.受理举报承诺事项:畅通价格举报渠道,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全天候服务,依法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落实措施:按照热情受理、认真办理、妥善处理的原则,加强12358价格举报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及时、热情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认真解答群众价格政策咨询,强化价格举报案件督办、审核、反馈、考核等工作环节,提高价格举报案件办理质量,充分发挥价格举报工作在化解矛盾、保障权益、维护稳定、服务社会等方面的重要职责作用。完成时限:(1)价格政策咨询当日解答;(2)价格举报案件7日内回复,60日内办结。
2.明码标价、收费公示承诺事项:选择具有一定条件的行业、企业和行政服务窗口积极推进明码实价和收费公示工作。落实措施:在明码标价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以杜绝经营者虚高标价,防范经营者设置价格陷阱为重点,遵循实事求是、先易后难、因势利导、循序渐进的原则,选择大型连锁餐饮、超市、旅游、通讯、金融企业及行政服务窗口单位和收费公示等具备一定基础的经营单位进行明码实价试点,逐步积累经验,以点带面,扩大明码实价覆盖面。完成时限:2013年12月。
监督电话:88472880、88405580
市发改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一、价格管理科
负责人:王红卫
办公电话:18863965896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的收费法规和政策规定,清理乱收费;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颁发、管理《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负责经营性收费、公益事业收费的核准、调整和管理;负责核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实施收费年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承诺内容:贯彻执行国家、省的收费法规和政策规定,清理乱收费。落实措施: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有关价格政策,领会文件精神。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收费许可证承诺事项:颁发、管理《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落实措施:热情受理、认真办理,实行一次告知的原则,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完成时限:15个工作日。
价格收费核准承诺事项:负责经营性收费、公益事业收费的核准,调整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落实措施:严格成本核算,适时合理调整有关收费。完成时限:9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18863965896
二、行政审批科
负责人:沈红宇
办公电话:66035751
工作职责:申报、审批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申报、核准符合《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按规定落实备案制;负责核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标方式及招标方案;申报、审核能源、交通产业重大项目;申报国家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审核政府投资社会发展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申报、审核重大工业基本建设项目;审核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及配额;负责有关加工贸易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全市高技术产业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核和备案;负责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等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报转。
承诺内容:核准符合《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按《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落实备案制;审批政府投资项目。为项目单位服务实行 “首问负责制”。备案类项目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核准类项目办结为2个工作日;审批类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均为6个工作日。服务不收费。
监督电话:66897111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负责人:尹德志
办公电话:88405568
工作职责: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参与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参加重要展览展销活动;协调指导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
承诺内容:
1.搞好企业融资服务,年内协调企业融资2亿元以上;
2.组织信用评级公司免费为30户以上企业进行信用评级。
监督电话:88405560
市工信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负责人:韩永强
办公电话:66035761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
承诺内容:专项资金到位后当日办结。
监督电话:88405560
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负责人:薛晓明
办公电话:66039801
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督促全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
2.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发展规划、学校管理、德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籍管理、教材审定工作;
3.负责组织全市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及全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和录取工作;
4.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的设立、变更、撤并的论证、审批和申报工作;
5.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各级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
6.负责全市义务教育普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并牵头抓好巩固留生工作;
7.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科普教育、少年宫建设、国防教育、家校沟通、军训和“助残日”工作;
8.负责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做好对学生的评价工作,具体指导实施家校沟通工作;
承诺内容:
1.强化基础教育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坚持育人为本,实施素质教育,建立“减负”工作的考评机制,严格规范中小学生在校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阳光体育运动,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以人民满意为宗旨,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学历证明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凡符合规定的学籍变更申请,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办结;凡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含农民工子女)随来随安排,不设任何门槛。
3.创新基础教育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坚持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创新工作理念、思路、方式,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树立“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及时公开办事项目、依据、程序、材料、时限等,文明接待、严谨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招生管理。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继续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招生政策公开,学校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坚持普通高中招生 “三限”政策,积极促进职普均衡发展。
5.严格落实责任监督,坚持廉洁行政。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承诺,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杜绝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严格要求自己及身边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热心、诚心地办好每一件事,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解答来电咨询,做到让家长满意、学校满意、社会满意。
监督电话:81879595
市教体局招生考试办公室
负责人:周永清
办公电话:88483778
工作职责:
1.负责普通高校(对口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工作,做好考生的报名、体检、政审建档、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建档工作。
2.负责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工作。
3.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资料征订、成绩发放、毕业证办理工作。
4.负责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做好考生的报名、信息采集、填报志愿、政审建档及考务工作。
5.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主要做好考生的报名及考务工作。
承诺内容:
一、强化招生考试政策的宣传,实行阳光招考
1.认真学习省、市招生文件,吃透文件精神,掌握工作要领,严格执行各项招生考试政策、规定。
2.利用电视、电台、召开会议、致家长一封信、编印《招生考试简报》等形式,及时、准确的将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传达给社会及每一位考生和家长。
3.耐心细致地解答社会各界人士、家长提出的有关招生政策的咨询,做到来信、来电、来访回复及时。
二、推行优质服务,提升招生考试服务质量和效率
1.推行“送考下乡”工作,将高考信息确认点设在考生所在学校,节约考生时间,方便考生。
2.实施在高中学校设置“体检站”工作,考生不出校门便可检查所有体检项目,解除考生往返劳苦,方便考生,提高服务的效率。
3.拓展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渠道,实现服务考生“全覆盖”。
(1)定期召开分管业务领导、高中班主任培训会,及时传达招生政策、新规。
(2)组织高考志愿填报咨询会,加强互动交流,从面上指导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
(3)设置高考志愿填报咨询室,一对一解答考生和家长疑问,热情为考生服务,做到百问不厌,使之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三、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现象
1.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务费每生150元,体检费每生21元。对口高职考试报名考务费每生130元,体检费每生21元。
2.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考务费,专升本和高起专每生130元,高起本每生170元。
3.自学考试报名考务费,每科次45元。毕业证书办理工本费,每生50元。
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试费,每科次16元。
四、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工作时限,办结工作
(一)高考
1.网上报名:11月上旬-中旬。
2.现场确认:11月下旬-12月上旬。
3.考生体检:3月下旬-4月中旬。
4.考试时间:春季高考文化课5月中旬,夏季高考6月7日—9日。
5.高考志愿填报:6月下旬-8月中旬。
(二)成人高考
1.网上报名:8月中下旬。
2.现场确认:8月下旬-9月上旬。
(三)自学考试
1.现场报名: 6月18-24日、12月18-24日。
2.毕业手续办理: 5月下旬、12月上旬。
(四)中等专业学校考试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5月中下旬
2.确认信息:5月下旬
3.考试时间:6月11-13日。
(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1.网上报名:4月中旬、10月下旬。
2.考试时间:6月下旬-7月上旬、12月下旬。
监督电话:81879595
市科技局工业和高新技术科
负责人:高绪正
办公电话:88405639
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工业及高新技术方面的各项科技政策、法规;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高新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科技发展计划;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组织申报、初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火炬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国家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等;负责青岛市工业与高新技术方面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初审、管理工作;负责青岛市级以上工业方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学研联合、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与卫生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工业与卫生领域的项目受理、评审和奖励事务;负责组织工业与卫生领域的项目申报国家、省、青岛市科技奖励;拟订工业与卫生领域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工作; 指导各镇(街道)的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工作。
承诺内容:
1.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家以上。
2.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到20以上。
3.争取青岛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3个以上。
4.获青岛市级科技进步奖1项。
5.认定青岛市级创新型企业2家以上。
监督电话:88405635
市科技局农业和社会发展科
负责人:王世江
办公电话:88405638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农业与社会发展方面的科技法规政策,提出推进我市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的措施意见;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中长期规划、年度科技发展计划;负责组织申报、管理国家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负责组织申报、管理青岛市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计划项目;负责青岛市级以上农业与社会发展方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农业产学研联合、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科学技术奖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的项目受理、评审和奖励事务;负责组织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的项目申报国家、省、青岛市科技奖励;拟订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引进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指导搞好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农业科技培训、星火科技培训;指导各镇(街道)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
承诺内容:认真组织申报与管理国家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认真组织申报与管理青岛市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受理、评审、筛选2013年度莱西市农业与社会发展计划项目;组织开展农业产学研合作活动,参加有关产学研合作交流会;负责全市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的成果项目申报国家、省、青岛市科技奖励工作。
监督电话:88405635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负责人:陆江
办公电话:66588091
工作职责:社会治安防控、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危爆物品管理、打击防范“黄赌毒”违法犯罪、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大型活动安保、案件查处以及重点单位安全防范等工作职责。
承诺内容:
1.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安全许可,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审核及工程验收,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以上事项严格落实审批承诺时限,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审批条件,按时限办结。
2.刻制公章备案及特种行业、场所备案,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以上承诺除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安全许可,特种行业、场所备案在治安大队办理外,其它均在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全部事项均不收费。
监督电话:88483476 (下转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