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版:公示总第1160期 >2013-05-22编印

莱西市参与公开评议的中层科室相关情况公示
刊发日期:2013-05-22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上接10版)
市人社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一、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
  负责人:吴暖
  办公电话:66037757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青岛市社会保险政策,建立险种齐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好社会保险及其企业年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并负责社会保险征缴工作;负责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政策。
  承诺内容:
  1.加强企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逐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2.加强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管理。
  3.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监督电话:88484303
   二、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负责人:代晓明
  办公电话:66039133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规、政策,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负责全市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和业务经办,落实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
  承诺内容:
  1.加强医疗保险基础管理。
  2.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3.运用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落实好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
  监督电话:88484303
  三、城乡居保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中心
  负责人:张凯
  办公电话:66037955
  工作职责:负责“老农保”养老待遇的核定与支付、基金管理;被征地农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养老待遇的支付、基金管理;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养老待遇的支付、基金管理。
  承诺内容:
  1.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工作。
  2.做好老农保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工作。
  3.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工作。
  监督电话:88484303
  四、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
  负责人:逄金海
  办公电话:66039255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收缴、管理、支付;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失业保险费的收缴;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核及养老金发放;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新增退休人员的待遇审核和丧葬抚恤费、遗属补助费的审核及拨付;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人员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的审核、支付;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业务的宣传培训;负责指导各参保单位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业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有关文件、资料、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承诺内容:
  1.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及养老金发放工作。
  2.落实好各项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
  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监督电话:88484303
     
市城建局规划管理局
  负责人:刘维江
  办公电话:81871611
  工作职责:1.城乡规划的编制、研究及报批。2.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一书三证”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组织建设工程验线、规划竣工验收等工作。3.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工作。4.负责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筑工程施工图。5.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放线、地形图及竣工图的测绘,管理基础测绘成果。6.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城乡规划公示。
  承诺内容:
  1.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服务。
  2.优化审批程序,提高效率,限时办结。
  监督电话:81871605
 
市城建局建筑企业管理处
  负责人:张东
  办公电话:87420816
  工作职责:
  1.负责办理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手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
  2.做好解决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
  3.负责技术工人培训、考试、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发放;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诺内容:
  1.全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接访工作;
  2.做好全市建筑工程安全报监,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施工企业网格化管理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评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40%以上;
  3.做好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材料汇总、上报工作。
  监督电话:87420816

市城建局质监处
  负责人:王海玉
  办公电话:88435601
  工作职责:
  1.监督责任主体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施工现场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监督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6.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承诺内容:年度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加大质量通病治理力度,对年内交付使用的住宅工程,确保住户满意率达到90%以上。
  监督电话:88499959
 
市城建局市政管理处
  负责人:倪建云
  办公电话:87420798
  工作职责:负责市政管理处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全部(10项)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批准。
  承诺内容:
  1.①服务内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②服务标准:严格按照“莱西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星级大厅服务标准”(八章、四十二条)要求,实施行政审批工作;③收费标准:鲁建城字[1998]14号、鲁价涉发[1994]185号;④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2.①服务内容:市政工程施工许可;②服务标准:严格按照“莱西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星级大厅服务标准”(八章、四十二条)要求,实施行政审批工作;③收费标准:不收费;④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3.①服务内容:城市排水许可;②服务标准:严格按照“莱西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星级大厅服务标准”(八章、四十二条)要求,实施行政审批工作;③收费标准:不收费;④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4.①服务内容:雨水污水设施接入城市排水管网许可;②服务标准:严格按照“莱西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星级大厅服务标准”(八章、四十二条)要求,实施行政审批工作;③收费标准:不收费;④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5.①服务内容: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或通过桥涵许可;②服务标准:严格按照“莱西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星级大厅服务标准”(八章、四十二条)要求,实施行政审批工作;③收费标准:不收费;④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6.①服务内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种管线许可;②服务标准:严格按照“莱西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星级大厅服务标准”(八章、四十二条)要求,实施行政审批工作;③收费标准:不收费;④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7.①服务内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施工许可;②服务标准:严格按照“莱西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星级大厅服务标准”(八章、四十二条)要求,实施行政审批工作;③收费标准:不收费;④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8.①服务内容:在城区河道、排洪道上架设桥梁、立杆架线、埋设管道许可;②服务标准:严格按照“莱西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星级大厅服务标准”(八章、四十二条)要求,实施行政审批工作;③收费标准:不收费;④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9.①服务内容: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②服务标准:严格按照“莱西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星级大厅服务标准”(八章、四十二条)要求,实施行政审批工作;③收费标准:不收费;④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10.①服务内容: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登记;②服务标准:严格按照“莱西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星级大厅服务标准”(八章、四十二条)要求,实施行政审批工作;③收费标准:不收费;④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88471831
  
市城建局园林管理处
  负责人:李桂德
  办公电话:88485388
  工作职责: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绿地系统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市绿化详细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实施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负责单位绿化方案的审批与指导,负责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承诺内容:
  一、服务内容:城市绿地内的建筑工程审核;收费标准:每平方米绿地交纳250元;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二、服务内容:建设项目绿化面积不达标审核;收费标准:每缺少1平方米绿地交纳250元;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三、服务内容:临时占用城区绿地;收费标准:临时占用绿地0.25元/平方米·日;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四、服务内容:权限内城市树木砍伐、迁移
  (一)城市10株以下或胸径不足30cm的树木砍伐、迁移;收费标准:(1)胸径不足5cm的损伤5元/棵,砍伐50元/棵,迁移20元/棵;(2)胸径5-10cm的损伤50元/棵,砍伐150元/棵,迁移40元/棵;(3)胸径11-15cm的损伤60元/棵,砍伐300元/棵,迁移50元/棵;(4)胸径超过15cm的,每棵每增加1cm,赔偿费增加按以下标准执行:损伤30元/棵,砍伐100元/棵,迁移40元/棵。;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二)城市11株以上或胸径30cm以上的树木砍伐、迁移;收费标准:胸径超过15cm的,每棵每增加1cm,赔偿费增加按以下标准执行:损伤30元/棵,砍伐100元/棵,迁移40元/棵;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88485388
 
市城建局亮化管理处
  负责人:李思习
  办公电话:66031777
  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市内城市路灯建设管理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其维修和管理;
  2.负责对城区建(构)筑物外墙等各类灯饰、霓虹灯等美化、亮化设施进行审批和管理,并对其开启进行监督管理;
  3.利用路灯设施经营广告业务;
  承诺内容:路灯亮灯率98%;设备完好率98%。
  监督电话:66031777
 
市城建局建设工程稽查队
  负责人:张显奎
  办公电话:88497098
  工作职责:
  1.对全市审批后的在建工程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2.监督 查处各项违法违章工程。
  3.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承诺内容:
  1.待人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办事廉洁高效。
  2.严格办结时限,凡受理各种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3.坚持文明执法,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严禁酒后执法。
  4.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和各项制度,严禁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行为。
  监督电话:88497756
 
市城建局建筑垃圾管理处
  负责人:李峰和
  办公电话:87420808
  工作职责:
  1.对各类工程产生的垃圾数量进行评估,与施工单位签订清运协议,并组织统一清运,按规定收取垃圾清运费和处理费;
  2.管理建筑垃圾处理场,及时处置建筑垃圾;
  3.对城区无主建筑垃圾进行清理,依照有关规定对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罚。
  承诺内容:
  1.及时准确对各类工程产生的垃圾数量进行评估,按规定收取垃圾清运费和处理费;
  2.管理好建筑垃圾处理场,及时处置建筑垃圾; 
  3.对城区管辖范围内无主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4.加大执法力度对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罚。
  监督电话:87420802
 
 
 市城建局燃气管理处
  负责人:赵庶春
  办公电话:87420817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燃气、供热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制定当地燃气、供热专业规划和建设计划;负责辖区内燃气供热经营许可及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安装、维修管理工作;负责燃气、供热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燃气、供热经营单位的特殊岗位从也人员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培训工作;参与燃气和供热事故的调查处理;查处违反燃气和集中供热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承诺内容:
  1.按规定一次性告知办理审批所需要材料;
  2.按规定时间办结燃气供热有关审批事项;
  3.确保用户满意率100%。
  监督电话:87420809
 
市城建局环境卫生管理处
  负责人:张世民
  办公电话:87420800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青岛市有关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本市环境卫生管理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 
  2.负责城区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公共环卫设施拆除及迁移、环境卫生设施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
  3.负责城区主次干道、23个城中村、部分居民小区等527万平方米的道路保洁,153万平方米绿地保洁,日产280吨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主城区建筑垃圾清运,35座公厕的免费开放管理,以及200多个企事业单位的粪便清运和无害化处理。
  4.负责城区企事业单位、沿街经营门店、居民小区、部分城中村卫生费的收取工作。
  5.负责对城区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沿街门店、摊点等污染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对城区环境卫生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管理。
  承诺内容:落实精细化、网格化、数字化管理措施,做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城区保洁率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98%以上,环卫设施完好率在95%以上,城区免费开放公厕实现规范管理。
  监督电话:87420800
 
市城建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负责人:于涛
      办公电话:66035788
      工作职责:负责城建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全部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批准。
      承诺内容:
      服务内容: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2.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5.户外广告设置。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6.建筑物外装修及改变外立面许可。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7.建设项目绿化面积不达标审核。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8.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9.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干线等设施。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10.紧急抢修掘路。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11.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12.公共环卫设施拆除及迁移。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13.户外灯饰设置、拆除和移动。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14.变更建筑物使用性质、用途。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15.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含园林工程、环境卫生设施竣工验收)。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1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17.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新建、改建、扩建锅炉或其他热源及城市供热设施的设计方案,环境卫生设施的设计,建设项目配套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城市绿地内的建筑工程审核,燃气工程项目建设审核)。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18.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或通过桥涵许可。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19.在城区河道、排洪道上架设桥梁、立杆架线、埋设管道。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20.城市桥梁架设各类管线。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21.城市排水许可。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22.雨水污水设施接入城市排水管网核准。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23.城市排水设施竣工验收。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24.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25.权限内城市树木砍伐、迁移。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26.权限内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27.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初审) 。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28.权限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29.专用排水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30.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3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3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33.市政公用设施规划设计条件确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34.环境卫生设施的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许可(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一般公共环卫设施)。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35.燃气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设计方案)许可。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36.市政燃气设施改动许可。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37.燃气经营许可。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38.燃气供应许可。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39.临时占用城区绿地。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40.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41.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及餐厨废弃物(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餐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单位停业歇业许可。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42.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43.燃气经营单位停业、歇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44.供热经营许可。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45.供热经营单位停业、歇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46.城市供热设施(热源、供热管网、换热站、泵站、阀门室、室内供热管网、散热设备及附件)设计方案审查许可。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47.燃气经营单位在规定的经营场所范围外或者单位为内部生产设立燃气供应站点许可。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48.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49.因工程建设需要在城市燃气、供热管道及设施安全距离范围内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许可。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莱西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星级大厅服务标准"(八章、四十二条)要求,实施行政审批工作。
      收费标准:                         (下转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