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目标
全面整顿和规范水资源管理秩序,切实做到取水须经过许可,用水须严格计量,依法缴纳水资源费,依法处罚违法取水,为在全市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无证取水、不安装取水计量设施、不服从水资源调度指令、不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等违法取水用水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未经取水许可擅自打井或建设其他取水工程设施的;
2、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擅自违法取水和供水的;
3、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
4、拒缴、拖欠水资源费的;
5、其他违反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规定的;
三、整治重点
整治的重点行业为企业、服务业及其它供用水大户;整治的重点区域为各工业园区、市区及镇办驻地。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2013年4月开始,各取用水单位要按照整治内容认真查找取用水是否办理许可证、是否安装计量设施及运行是否正常、是否依法及时并按标准缴纳水资源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主动整改的可以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水利局将组成排查小组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每一个取用水户、每一个取水口、每一个自备井,采取进厂到户的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违法取用水等行为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组织联合执法,立案查处。对拒不接受处罚的单位或个人,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