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147期 >2013-04-26编印

建基础信息台账从源头整治大货车交警重拳整治大货车“十大野蛮驾驶行为”
刊发日期:2013-04-26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我市大货车整治初战告捷。据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安部自4月1日至9月30日将在全国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整治货车十大野蛮驾驶行为。我市提前一个月就开始集中整治大货车违法行为,初战告捷。自三月份以来,共查处各类大货车违法行为1196起。
      大货车违法运营存在难管理现象。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驾驶报废或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是我市重点整治的大货车“十大野蛮驾驶行为”。据介绍,大沽河工程、青龙高速、城际轻轨等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使得在我市运营的大货车数量增多。由于利益驱使,有些货车超载为了避开交警的检查,选择夜间运输,错开交警上班时间,这给交警管理造成了不小的麻烦,也增加了安全隐患。再就是私人货车增加,这些货车没有固定路线、固定驾驶员、分布零散,除了带来管理难问题,也给宣传交警带来难教育的麻烦。为减少事故的发生,完善重点车辆管理制度,市交警大队在这次整治行动中,将改变以往在路上监管的方法,改变成从源头、基础抓起,即对车主、驾驶员、车辆建立档案,这样一旦发现问题,可以通过车辆登记台账获得相关信息,在便于管理的同时,也可以更好的为营运车辆提供服务,及时提醒车主和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年审、换证,进行安全教育等。
      建立基础信息台账 完善车辆管理制度。据了解,在这次车辆台账的建立中,主要采取车管所将重点车辆信息进行分检和民警亲自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交警大队实行内部分工,对每个中队的管辖范围进行了调整,并公布了联系电话,规定重点车辆车主、驾驶员以及车辆每个季度都要接受辖区交警中队民警的临检。要及时处理交通违法,在车辆审验期截止前三个月内审验,驾驶员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换证,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要及时到车管所办理学习手续。同时要保证所登录的信息的有效性,如果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
      为了保证车辆信息台账在重点车辆中的普及性及其录入的信息的有效性,交警大队规定重点车辆在进行审验时,要先联系辖区中队的负责民警,审核机动车所有人的名字、办公地点、驾驶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对没有固定办公地点,管理制度不健全的会责令其整改,整改完毕后方可办理年审,对符合规定的由辖区中队责任民警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备注栏签注合格并签字盖章之后才能进行审验。下一步,交警将根据大货车台账,有重点、有目标地深入开展货车“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活动,从根本上对重点车辆进行整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王玉翠 赵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