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平安·法治总第1146期 >2013-04-25编印

市检察院会同市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创新检察监督方式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刊发日期:2013-04-25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日前,市检察院院监所科会同莱西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召开了社区矫正及法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副检察长徐志水、市司法局副局长曲娟芝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监所检察干警和社区矫正干警共同学习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新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了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和法律监督的重点任务、方式方法。
  会议讨论了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并明确规定:“市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市司法局进行调查评估”;“市人民检察院发现社区矫正执法活动违反法律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区别情况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或者检察建议书,交付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纠正、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告知市人民检察院”。同时,会议还就社区矫正工作的档案管理、文书送达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确定双方建立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机度。
  会议就创新检察监督进行了重点讨论,确定自4月23日起,由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联合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社区矫正对象考察和社区矫正工作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减刑、假释、缓刑和保外就医罪犯等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及履行判决所确定“禁止令”情况;检查保外就医的罪犯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报告的情况,核实其治疗情况、病历档案,确定其是否仍符合保外就医的法定条件;检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摸清社区矫正工作底数、建立相关档案;纠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规范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