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青岛监狱服刑的李某与前来探视的父亲流下了感激的泪花,在场的所有工作人员都被现场温暖的气氛感动着。
2008年2月,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依法逮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进入青岛监狱服刑。李某的父母均已年老且患有多种疾病,儿子上中学,学习成绩优秀。李某入狱后不能为家里解决任何困难,李某的父母也只好将孙子托付给在黄岛的亲戚上学。
作为包联帮扶李某家庭的夏格庄司法所所长张伟伟,多次来到李某的家中了解实际情况,认真听取他们反映的困难,并一一在“民情日记”上详细做好记录。随后,张所长多次找到村两委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征求意见,研究解决方案。通过与青岛监狱进一步对接,张所长及司法所其他工作人员和村帮教小组通过书信和现场帮教等形式劝说李某努力改造、积极表现、悔改罪行。加上父母的真情劝说,李某对生活有了新的希望,在监狱里努力学习、认真悔过,他的努力让死缓变更为无期,现已被裁定为有期徒刑。
此后,夏格庄司法所更加重视对李某的教育和帮教工作。张所长同李某的父亲一起到监狱协调监狱相关部门出具了证明材料,为李某的父母、儿子办理低保家庭。并进一步协调有关部门李某的家庭进行帮扶,孩子上学的费用和家里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最大限度的降低了李某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