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新闻视点总第1133期 >2013-04-02编印

三公消费:要让百姓看得懂
刊发日期:2013-04-02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从今年开始,要逐步实现县级以上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公开的形式要通俗,要让老百姓看得懂,可以有效地监督政府。这两个要求看似简单,但意义重大,标志着规范三公消费迈出实质性一步。
 
三公消费在“看得见”方面已有成效 
 
  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了“高效便民”的依法行政原则;200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三公消费的公开提供了最基本的程序依据;2012年10月施行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第一次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可以说,让三公消费“看得见”,在今天中国已经从理论走向行动,从观念走向制度。
 
除了“看得见”,管住三公消费还得“看得懂” 
 
      治理三公消费,不能止步于“看得见”,“看得懂”是接下来要实现的目标。实践中,三公消费只是一个泛称,很多地方演化出各种不同的具体名目,让人一头雾水。不少支出账目在消费事由、消费标准、消费内容等方面比较模糊,有的地方只公布数字而不公布事由,也有的地方公布事由但未必公布了标准和依据,使得“看得见”的监管效果大打折扣。“看得懂”是为了管得住,如果关键信息不公布或模糊处理,容易让腐败蒙混过关,成为一种新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无法遏制其中可能的腐败。
 
遏制三公消费,预算还需硬起来 
 
      在以往的实践中,有些政府部门出于各种考虑不愿对公众公开。害怕引起公众质疑,无疑是拒绝公开“三公经费”的首要原因。越是害怕引起质疑,越容易引起质疑,欲盖弥彰的“三公经费”,不仅容易引起公众的猜忌和不满,更是不免直接损害政府部门的形象。与之相比,心怀坦荡地公开相关数据,既可以保证公众对政府部门进行有效监督,也不失为促进政府部门自我改革的有效举措。将所有政府开支纳入预算管理不只是一种权力自觉,更是法治政府的必须、预算国家的必然,要想达到预期的制度效果,就必须细分预算内容、强化审计监督,确保其规范、合理、有效。遏制“三公消费”,预算首先就应该硬起来。
              (摘自3月29日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