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广告经营业户: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广告市场秩序,提升我市城乡文明形象,市工商局决定从3月 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的,以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霓虹灯为载体的广告;
(二)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
(三)在地下铁道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地下通道,以及车站内外设置的广告。
二、整治重点
在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公共交通场站、公交车体以及商贸繁华区域等公共场所发布的户外广告;在市内国道、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等地段发布的户外广告。重点查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行为。
(二)未按照核准登记的发布期限、形式、数量或者内容发布户外广告的行为。
(三)广告内容含有不良文化内容,有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尤其是含有风水、占卜、“炫富”及升值或投资回报承诺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
(四)发布广告内容虚假,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五)违法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广告的行为。
(六)户外广告中没有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号的行为。
(七)违反《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的行为。
望广大广告经营业户在整治期间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到工商部门申请户外广告登记,自觉遵守广告管理规定、规范广告经营行为,共建和谐莱西美好家园!
如果您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请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13687672908;对他人的广告违法违规行为也可及时通过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
莱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