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市司法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一学三讲”为主线,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动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莱西”建设深入开展。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
突出以各种“纪念日”、主题“宣传月”为重点,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积极与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与配合,扎实开展“每月一法”集中宣传日活动,提高了广大公民对各种法律的知晓率,在全市广泛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媒介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等特点,积极创新形式载体。在电视台开辟了《今日学法》、《与法同行》等10个栏目,在政府网站上开设了法制宣传教育网页,在莱西市情报刊上开辟了《平安·法治》专刊,坚持经常性宣传法律知识、法制案例,定期报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
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艺术团等各种队伍作用,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成立了以各普法成员单位为组成的43人的普法讲师团队伍,采取“上门式”和“定单式”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深入基层单位、企业、乡村、社区和学校开展法制讲座。以市吕剧团为依托成立的普法艺术团,定期编排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节目,开展“送法下乡”演出。以市电影公司为依托成立了市普法放映队,每年选择优秀法制片、科教片深入广大农村、社区放映,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受到生动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
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层次分明
强化机制建设,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效性。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干部学法培训和学法考试制度、法制专题讲座制度,全市各镇(街)、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坚持落实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增强了新任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化管理水平;对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坚持每年开展两次以上专项法律知识培训。
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系统性。认真落实青少年法制教育“四六”制工作格局,加强青少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规范落实法制副校长制度,全市141所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聘任率达100%。在市检察院、法院、安置帮教基地、开发区三里庄村建立了4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店埠镇永兴庄村建立了1个传统教育基地,让广大中小学生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制教育,增强法治观念。
整合资源优势,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的实用性。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为抓手,坚持每年对规模以上企业的骨干经营管理人员至少进行1次轮训,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个体、私营业主则采取专题辅导、举办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进行学习培训不少于2次。目前,全市共有8家企业被评为青岛市百家“诚信守法企业”。
创新形式载体,不断增强广大农民及农民工法制教育的针对性。拓宽农民工法制教育渠道,依托三级普法教育网络、镇(街)党建网络、调解组织网络、企业用工等平台等,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了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法律知识和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和发挥农民工人员的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作用,通过多种形式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法律六进”活动开展丰富多彩
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紧紧围绕解决“三农”和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协调全市20多个职能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进乡村、进社区”80多场次,共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13万多份,提供法律服务咨询5600余人次。
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在全市广泛组织开展了“六五”普法知识考试活动,15个镇(街)、85个市直单位、141所学校,共16000余人参加了普法考试,参考率达到了95%以上,优秀率达到了90%以上。对全市100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普法考试,有力促进了全市公职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在企业设立法律顾问制度,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法律服务,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深入到企业开展法制讲座、进行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目前,全市共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提供法律服务140余次,直接受教育职工达2万余人。
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组织法制副校长进校讲法150余场次,采取法制报告会、图片展览、以案释法等方式,向广大师生讲解有关法律法规的知识,直接受教育学生8.5万人次。
“法治镇街”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有声有色
扎实开展“法治镇街”创建活动。健全重大决策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效率,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事项、重点工程和项目招标等工作搞好风险评估,积极推进依法决策,促进了镇(街)政府规范运作。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及时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有冲突的规范性文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合理行政。
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基层各种硬件建设,有效提高了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认真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让广大群众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增加村委会工作的透明度,营造了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不断强化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更新补充城区烟台路法制宣传大道标语、标牌20多块,在各镇(街)、村(居)法制宣传一条街、普法宣传栏设置了固定“六五”普法宣传标语,并按时更新补充。利用党校每年对基层干部集中培训、轮训之际,有计划地的按排相应的法制教育课程,加强对基层干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有效提高了各级各类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