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清晨6时,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电话报案,称蓬水路李家泊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一名货车司机死亡。接到报案后,市交警大队立即安排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两车相撞司机一死一逃逸
经过现场调查,初步查明,死者为王某某,当时他驾驶的一辆货车正沿着蓬水路由南向北行驶,在驶经李家泊村路段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货车追尾相撞,王某某当场死亡,前车在案发后逃逸。依据初步调查情况,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该案立为交通肇事逃逸案。
细致排查锁定嫌疑人
结合现场情况,侦查人员判断逃逸车辆为低速货车,车斗内载有挖掘机。2月28日下午,办案民警发现案发现场西面的葡萄园内有挖掘机作业,由于其符合警察之前设定的条件,所以对其展开重点调查。经过对其使用挖掘机的情况的调查,得知在案发的前几天蔡某为其联系过挖掘机。而在2月27日下午,蔡某打电话给葡萄园,说他联系的挖掘机过不来了,让葡萄园自己找挖掘机。于是警方便对蔡某进行了传讯,在审讯中,蔡某交代,他曾为石某某联系过葡萄园的活,而在2月27日早上石某某打电话告诉他,在李家泊村发生了交通事故,被车追尾了,不能去葡萄园干活了。
由此,市交警大队确认石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调查,石某某在案发后便离家外出,于是警方便动员他的亲戚劝其自首,迫于压力,3月11日,石某某来到市交警大队投案自首,交代了肇事逃逸的经过。当日,他便被刑事拘留,现在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次要责任变肇事逃逸
市交警大队事故科的李警官告诉笔者,因为案发时是死者的车从后面撞上的正在正常行驶的石某某的车,如果石某某当时就报警的话,那在交通事故认定的时候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要由死者承担,石某某只需要承担次要责任。而由于石某某对法律不了解,事故发生后慌了神,同时又心存侥幸,案发后没有报警而是选择了逃逸,现在却是交通肇事逃逸。(赵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