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市司法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管理创新为突破口,以创建“法助人和”品牌为抓手,不断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有力推进了平安莱西、法治莱西建设,先后被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青岛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我市加强县域司法行政工作的经验被《中国新农村》杂志刊发,公证工作服务民生和积极为市政府重点工程提供服务的做法被省司法厅能推广,18项工作做法被青岛市委政法委和青岛市司法局推广。
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迈出新步伐。建立了莱西首个个人调解工作室;成立了市级调解中心;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大调解”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年内共排查矛盾纠纷4300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9.2%。6月1日,省司法厅厅长程辉到我市调研,对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在青岛市率先建成了集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为一体的培训基地;对5年来1493名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了跟踪考察,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达到100%,无重新违法犯罪人员。印发了《莱西市适用非监禁刑判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稳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举办了全市“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120名骨干参训。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在全市各镇、市直单位和学校组织开展了“六五”普法考试,参考率95%以上,优秀率90%以上。组织开展大型集中法制宣传10次,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5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200多人次。
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新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1处。公证处积极参与全市性重大活动36次,法律援助中心为青岛市第二酿酒226名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为马连庄镇邮政储蓄存款被骗的65户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并协助市领导解决涉法信访案件32件。
2013年,市司法局将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进一步做大做强县域司法行政工作,争创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抓素质,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强化政治意识,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做好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企业村(居)和公民百姓的法律参谋;强化创新意识,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形成合力;强化责任意识,大力发扬严谨细致、任劳任怨、热情服务、努力工作的作风,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抓规范,进一步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继续管控好社区矫正人员,力争实现“日定位、周听声、月汇报、季评议、年考核”;多途径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按照专业化、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从外部协调到内部运转一整套完善的管理规范和制度体系,减少特殊人员重新犯罪。
抓创新,进一步推进“六五”普法上台阶。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开展,进一步转变思维方式,整合全市资源,充分发挥各部门合力,探索建立法制宣传理念现代化、法制宣传格局立体化、法制宣传载体多样化、法制宣传制度规范化、法制宣传目标化的“五化”普法模式,实现法制宣传通俗、多元、立体、常态化。
抓突破,进一步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探索建立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工作运行新机制,促进司法所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联动,重点抓好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仲调对接、援调对接、访调对接“六调对接”,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及时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消除在始发阶段。
抓特色,进一步发展好规范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服务内部工作流程规范,建立案件质量监督和奖惩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援助质量管理、监督和评估体系,争创全省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改进“12348”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148法律服务专线“亲民、助民”的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