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版:金融理财总第1123期 >2013-03-14编印

警惕101个理财坏习惯
刊发日期:2013-03-14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习惯拥有力量,坏习惯也是,理财坏习惯带给我们的是这样那样的损失——该积极投资的时候我们躲在后面犹豫不决,该回避风险的时候我们固执地冲在前线损失惨重;我们想花更少的钱获得更多的享受,结果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那些坏习惯像一个个小漏斗,让我们的财富流失于无形。当然,101个坏习惯中也有一部分比例来自于我们已经形成的行为模式,改变这些坏习惯可能是一个长期的、曲折的、甚至有些折磨的过程,但是想一想改掉这些坏习惯,你的财富将终身受益,你一定做得到。
  46、贷款买房不买房贷险
  自从几年前按揭购房不再强制要求购买房贷险之后,不少购房族为了省几千块钱保险,不再添置房贷险。其实,房贷险或与按揭贷款年数相匹配的定期意外或定期保险,可以帮助家人抵御不小的风险,万一借款人发生意外,房贷险就能帮助家人偿还银行欠款,保证家人财务安全。
  47、超额投保、重复投保
  买得多就一定会赔得多?错!无论是家财险、车险、企业财产险等财产保险,还是医疗费用保险,有些人习惯于“多多益善”,以为多投保,或超额投保将来可以获得更高的赔偿。殊不知,财产性质的保险遵循的是“实际赔偿”原则,如果是重复在不同保险机构投保,那么会遵循比例赔偿的方式处理各家保险机构的赔偿金额.但是无论怎么计算,总的保险理赔金额不得超过投保人的实际损失,否则就可能造成投保人通过保险获利。
  48、为了面子买“人情保单”
  当熟人向我们推销保险时,不少人会因为拉不下面子,而购买“人情保单”。正因为碍于人情,这类保单大部分时候并不符合自己的实际需要,因此要慎重对待,用点技巧,尽力保护自己利益,又不伤情面。
  49、总忘记明确指定保单受益人
  在购买保险时,很大部分人会忽略“受益人”这一项内容,往往不会明确指定保单的受益人。如果有这样的一个坏习惯,没有采用书面明确指定受益人的办法,而是在受益人一栏默认为“法定”,那么身故后的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分割,按《继承法》的继承顺序来做分割。将来如果家人意见一致,能够和平处分这笔保险金,问题不大;如果到时候家属对这笔资金分配意见不统一,不仅在理赔上耗时耗力,而且很可能就闹上法庭。
  50、车险续保不及时
      眼看着车险就快过期了,但因为工作忙或出差等各种原因,忘记及时为自己的爱车续保。不少人都有这样的经历。每张车险保单总是有一个特定期限,在旧保单即将过期之际,新保单尚未生效之前,万一发生事故,可就无法获得理赔了。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