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人大常委会从3月1日至5月下旬,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重点:一是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设情况,主要检查政府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机制、强化宣传机制、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全程监管工作机制以及鼓励社会力量开展监督等情况,着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保障食品安全责任情况,主要检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情况及加强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等情况,着力推进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的贯彻实施;三是关于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情况,着力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让群众了解食品安全真实信息;四是关于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主要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餐饮服务监管以及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等情况,着力规范和引导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五是关于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主要检查各类种植、养殖基地生产监管情况,以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管理情况,着力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六是关于市场准入和流通环节情况,主要检查菜市场、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的食品进场交易情况,着力保障食品流通安全等。
执法检查分为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至3月25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自查活动,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第二阶段执法检查阶段(3月26日至4月20日),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现场,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现场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第三阶段总结整改阶段(4月21日至5月下旬),执法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向5月下旬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