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到,2012年,婚姻登记处开出了“单身证明”7241人次,比2011年的5008人次多出2233人次,远远超过了同年结婚登记的数量。
据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俗称的“单身证明”,规范的说法应该是《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011年以前,区分为未婚和离婚或丧偶后单身两种情况,分别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011年7月份统称为《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我市从2004年开始办理“单身证明”,一般每年最多办理2000人次左右,而最近两年“单身证明”办理数量不断飙升。
“单身人士办理房屋买卖、出国办签证、大学生创业贷款、办理收养手续、办理保险、征婚等业务时,都离不开‘单身证明’。”工作人员介绍说,尽管“单身证明”的用途多达数十种,但办理“单身证明”的大多是为了贷款买车、购房,大约占到总数的90%以上。其中,银行贷款、房屋买卖、出国办签证等较为常见。近几年,随着形势变化和人们婚姻观念、生活态度的转变,也出现了一些办理“单身证明”的新情况,比如,部分企业招聘未婚员工,为防止应聘者“隐婚”,把提供“单身证明”列为招聘条件;也有个别未婚人士为孩子报户口的情况。另据了解,这几年办理离婚的夫妻也不少,据统计,2012年全市办理离婚将近1100对,离婚率呈现逐年走高趋势。
(刘敬明 周潇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