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落实促进就业系列政策。足额安排市本级促进就业资金预算,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上级加大对我市的促进就业资金支持力度,合各级财政之力,争取2013年在城乡各类劳动者中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等促进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更加全面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实现城乡劳动者享受扶持政策均等化。
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力资源登记制度。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详细摸清农村劳动力总量、就业人数、失业人数、半就业半失业人数等相关情况,并全部纳入人力资源数据库,实行城乡劳动力统一管理和服务。探索扩大失业登记范围,在目前仅实行城镇失业登记的基础上,探索实行农村劳动力失业登记,逐步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失业登记制度。
打造三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加大市镇村三级平台建设力度,市级重点打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维权三大服务平台;镇级按照上级标准要求,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级依托新规划的新型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争取到2013年底,市、镇两级平台全部通过青岛市达标评估验收,10%的村(社区)服务站通过达标验收。
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利用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银行代扣代缴系统和居民医疗保险代收办法,及时足额征缴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以及城镇居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通过按月编发《预警信息简报》,对连续欠费3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进行预警,并采取联合镇街共同促缴的办法,督促其及时足额补缴欠费。瞄准新建、扩建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参保的城乡居民三个重点,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供跟进式服务等方式,引导各群体积极参保,促进扩面增长。
落实社会保险系列惠民政策。落实调整企业生育保险医疗津贴政策,所有生育女职工在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和定点医院共同支付。落实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政策,对参加城镇医保的参保人,因需要长期护理和照料产生的相关费用给予相应的补偿。落实城镇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对参加城镇医保的参保人所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在基本医疗保障基础上实施多渠道补偿的救助机制。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办法,根据上级要求,搞好被征地农民的摸底清查,改革和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办法,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权益。
完善劳动维权工作机制。梳理近年来劳动纠纷案件发案情况,明确发案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针对这三个重点,进一步完善劳动纠纷基层化解机制、劳动纠纷超前预防机制、劳动纠纷应急处置机制和劳动纠纷部门联动机制,通过创新和完善劳动纠纷处置机制,切实维护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建立科学的公务员管理机制。通过抓试点、树标杆的方式,分批在各镇街和市直各单位中推行公务员管理新模式,2013年,首批选择3处镇街和5个市直单位作为公务员管理试点单位进行试点,通过制定和完善公务员考核结果与年度奖金福利挂钩、与评先选优挂钩、与干部提拔任用挂钩的“三挂钩制度”,激励和约束公务员自觉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创新“招才引智”模式。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的“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实施“招才引智”计划,通过组团外出招聘、开展校企合作、搭建人才平台等方式,广泛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借鉴2012年引进的首个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引才模式,转变以往“先招商,后引才”的工作思路,变为“双招双引”,既招商,又引才;既引才,又招商,实现招商引资工作与招才引智工作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