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23日发布。全会要求党的各级纪检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下大气力改进作风,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继续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全会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调查研究和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和公款旅游行为,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接待场所等楼堂馆所建设,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和领导干部出访活动。
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纠正以权谋私行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和纪律处分规定,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强化日常监督,保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全会指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1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纪委委员129人,列席295人。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强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级党委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全社会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
全会号召,全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完成党的十八大各项战略决策部署、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