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100期 >2013-01-29编印

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去年我市为农民工追回工资963.4万元
刊发日期:2013-01-29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近年来,我市通过抓源头重预防,抓重点强监管,抓巡查强执法,抓应急强支付,逐步建立完善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确保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2012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比往年降低了11%,为农民工追回工资963.4万元。
  抓源头强预防,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预防机制。利用市电视台、《莱西市情》、《镇街社情》、莱西政务网和部门网站等媒介,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和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同时,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各确立1名劳动保障信息联络员,通过企业联络员QQ群,实时发现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苗头,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掌控、第一时间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提供了保障,有效预防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发生。
  抓重点强监管,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重点监管机制。将用人单位划为A、B、C三种类型分别实施监管,将连续三年没有职工举报投诉且日常监察工作中未发现其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确定为A类;将因不了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而出现过轻微违法行为,经解释相关政策,能够主动进行整改的用人单位,确定为B类;将经常发生职工举报投诉案件的用人单位,确定为C类。把65户C类用人单位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管重点,明确具体责任人,实行重点监控,加大主动监察频率,做到苗头早发现、问题早处置,为预防和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争取了主动。
  抓巡查强执法,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从严查处机制。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列为巡查必查项目,一旦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马上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欠发的工资;如用人单位不配合,则依法进行经济处罚,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工资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如用人单位仍不配合,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加大对欠薪者的处罚力度,增强法律威慑力。这一机制的实施大大增加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使用人单位不敢以身试法,减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
  抓应急强支付,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机制。实施租赁企业欠薪保证金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足额收缴欠薪保证金,对企业无力缴纳的,则按照规定,用企业主房产、车辆等进行抵押。按照“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房屋出租方所在的村委签订承诺书,强化村委一级的监督职责,一旦承租企业发生欠薪事件,由出租方村委垫付职工工资。实施这一制度后,个别租赁村级厂房经营而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均利用欠薪保证金在第一时间支付了欠发的工资,避免了群体性事件发生。
                               (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