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市卫生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惠民、利民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抓落实,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省内率先将新农合监管职能纳入卫生监督执法,率先实现“先诊疗后付费”惠民政策的全覆盖,持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和新农合门诊报销,不断增强新农合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年卫生工作亮点纷呈,惠民工程接力上演,医改惠及广大群众的成效日益显现。
在省内率先将新农合监管工作纳入卫生监督执法
2012年9月份,市卫生局在市卫生监督所设立了新农合稽查科,在省内率先将新农合监管工作纳入卫生监督执法,将新农合的监管稽查职能从市合管中心整合到市卫生监督所,由市卫生监督所将新农合监管稽查工作作为卫生监督执法重点,制定新农合监管工作计划,具体负责新农合基金监管和监督执法工作,并配备了17名工作人员,通过日常执法检查、查处投诉举报、审核报销材料、实施网络监控等加强对新农合的监管。目前,新农合执法人员共审核住院和门诊报销材料18.3万份,开展新农合集中执法检查5次,专项执法检查18次,保障了新农合基金的安全运行。我市的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连续四年被评为“青岛市十佳优秀案卷”。11月23日,省卫生厅医疗检查督导组到我市调研卫生监督工作,对新农合监督执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同时,开展了打击无证、超范围行医专项行动,立案查处了50起,向公安机关移交无证行医案5起。开展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聘用监督协管员575名。开展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执法检查360户次,对335家学校、托幼机构等进行了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启动了“青岛市与我国中西南地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现状调查”世卫组织合作项目。
在省内率先实现“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的全覆盖
为切实减轻市民的就医压力,确保广大患者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2012年6月1日起,我市在青岛市率先实施了“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省内率先将“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覆盖到新农合和城镇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凡参加莱西市新农合和医保的居民,到市内22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须缴纳押金,出院时只需结清自负费用,家庭困难的还可分期付款。截止12月底,共为2.6万名贫困患者垫付了9860万元的住院费用。
为确保“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的顺利实施,市卫生局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努力改善服务态度,不断规范就诊流程,切实加强宣传和引导。同时,加强对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管理,积极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加大对“大处方、乱检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在青岛市率先运行“村卫系统”提高卫生室服务水平
先后印发了关于一体化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财务管理、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新农合门诊报销等一系列文件,建立健全了镇村卫生一体化逐级考核、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2012年4月1日,完成了市级信息交换平台及卫生院、防保所和627处卫生室的软硬件建设,为一体化村卫生室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等设施,采购安装了服务器,铺设了光纤网络,在青岛市率先开通运行了“青岛市村卫生室工作站系统”,完成了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同时,在627处一体化村卫生室全面实施了基本药物零差率,实行了新农合门诊报销35%、一般诊疗费报销90%。在村医的补助资金拨付上,采取每季度按80%拨付,剩余20%年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结算的办法。目前,已发放了2012年度的村医补助和养老保险金。
为提高村医的医疗技术水平,市卫生局不断加大村医培训力度,先后开展了4期、2530人次的村医适宜技术、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每月组织村医进行两次业务学习,定期组织考试,并鼓励村医参加大中专学历教育。通过开展卫生支农和强基工程,每年安排一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师到村卫生室进行对口帮扶,村卫生室服务辖区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
在青岛市率先设立药事管理机构,镇村两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
年初,市卫生局在青岛市率先设立了药事管理机构“药政科”,具体负责基本药物的网上采购、药事管理、工作人员的规范化培训等工作。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对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基本药物目录、临床应用指南、处方集等进行了集中培训,确保了基本药物的规范使用。印发了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办法、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加强合理用药的监管,开展了处方点评工作,使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不断规范。2012年4月1日起,在全市16处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的基础上,又在627处规划内村卫生室实施了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所需药物均由卫生院通过省网进行统一采购、分发、结算,网上采购率达100%。为每处卫生室统一印制、张贴了实施该政策的“温馨提示”及“药品价格公示”,向群众宣传优惠政策。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了56.5%,次均费用同比下降了28.7%。目前,我市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率达100%,属青岛市基本药物网上采购率达100%的唯一县市。
城乡居民免费享受公共卫生服务
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10项基本和5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由起初的9大类21项增加到10大类41项。通过卫生院、村卫生室入户体检、定期随访,群众可免费享受健康查体、慢病随访、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今年以来,先后投资150万元,为10处卫生院配置了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使16处卫生院全部具备了大生化检查能力;采取门诊预约和进村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免费查体6.4万人次、规范化体检3.7万人次。同时,结合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将居民电子档案数据转入一体化村卫生室信息系统,由村医进行管理,实时更新。截止2012年12月底, 共为66.7万名居民建立了健康档案,建档率87.3%,完成电子档案更新33.3万人次,档案使用率51.76%;将 11.3万人纳入慢性病管理范围,其中,高血压患者8.5万人;糖尿病患者2.6万人;重性精神病患者2688人。系统管理了0-6岁儿童3.8万名、孕产妇8076名。举办了健康教育讲座和咨询活动280场、5.3万人次。共为6148名15岁以下儿童免费补种了乙肝疫苗;为25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发放了复明手术补助;为7731名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进行了补助;为3.8万名农村妇女免费进行了“两癌”检查;完成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600份。通过开展健康查体、健康教育讲座、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群众可实时掌握自己的健康状况,确保不生病、少生病、晚生病。2012年11月13日,王随莲副省长、青岛市栾新副市长到我市视察医改等工作,对我市的基层医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新农合制度日益巩固完善
2012年,我市的新农合筹资标准达到了人均300元,一、二、三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了90%、65%、55%,年报销封顶线12万元,实行了新农合门诊报销35%。2012年,共为6.02万人次报销住院费用1.45亿元,为123.1万人次报销门诊费用2203.8万元。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报销病种扩大到9大类14个病种,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以上。其中,对儿童先心病的住院费用实行新农合报销75%、红十字会专项基金救助25%,我市已有32名先心病儿童得到了免费救治;尿毒症、白血病等10个病种的大病门诊报销比例得到了提高,报销次数由每年1次调整到每季度1次,最高可报销2万元;实施了大病再补助,为2011年度住院费用4万元以上的765名参合居民,在正常报销的基础上又报销了1028万元;自2012年11月8日起,率先开展了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青岛、莱西两级财政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1059万元,用于对患大病或报销后自负费用仍较高的参合农民在正常报销的基础上进行救助,年救助封顶线10万元。2013年,我市新农合的筹资标准又提高到了人均375元,新农合抵御大病的能力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