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我市确立了抓人口计生工作就是抓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的理念,将人口计生工作与经济社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兑现,坚持把人口指标同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有机结合起来,年年将其纳入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与人口计生工作实现统筹协调发展。2012年,全市合法生育率为97.29%,全市计生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和谐人口、诚信计生新局面基本形成。
强基础 领导重视
2012年以来,我市计生工作严格落实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计生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市级领导包联镇办制度和“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把计生工作与经济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也将计生工作作为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抓紧抓牢,全市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扛指标、亲自抓计生的良好局面。
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计生干部,组织镇、村计生干部进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计生干部的工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合理设置人员机构,在各镇办配备了1—2名行政计生科员,由社会事务办主任或副主任兼任计生办主任。同时,狠抓计生干部培训,先后举办市、镇、村计生干部培训班6期,培训各级计生干部2800人次,举办演讲、知识竞赛、业务考试等活动6次,计生干部的综合素质普遍提高。
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市计生服务中心于2012年8月份投入使用,配备了计生服务人员,配置了各类先进医疗设备,综合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投资360万元,对村居计生服务站室进行了基础设施标准化,形象规范化建设。
搭建工作运转平台。投入125万元,推广了3G移动智能系统,市、镇、村三级计生干部每人一部3G手机,能够随时随地上网查询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基础管理等信息,可以现场办公,提高了办公效率。
破难题 完善机制
市计生局通过深入调研,改进工作,着力完善各项机制,打造惠民计生,有效调动了计生人员工作积极性,切实稳定了低生育水平。
完善督查落实机制。坚持季汇报、月通报制度,对重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每月进行通报,督促各级抓推进、抓落实。坚持专项工作周通报制度,对春季孕环情检测、有奖举报信发放等阶段性临时重点工作,实行每周一通报。坚持定期调度制度,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现场会议进行部署安排,推进工作落实。
完善财政投入机制。落实计生经费投入,将计生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2012年预算安排计生事业费6810.7万元,较2011年增加支出783.53万元,增长13%。青岛市补助的计生基本项目免费服务经费按进度拨付到位,流动人口管理费158万元落实到位。市、镇两级的计生人员工资全部纳入了本级财政预算。村计生主任的工资按青岛市的要求由市财政统筹解决,以“直通车”方式发放。落实法定政策。统筹解决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378.84万元。全市退二胎生育指标的独生子女父母实行一次性奖励,共奖励28.2万元。为全市9744个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奖励扶助金931.48万元。投资22.66万元对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给予补助。加大计划生育家庭社会救助力度,对506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进行了救助,共救助48.06万元。2012年前三个季度,对4178例合法生育的育龄妇女发放分娩补助共计208.9万元。
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财政部门将计生工作法定支出、重大决策和工作运转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优先拨付发展经费,确保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组织、人事部门在确保人口计生机构、人员适应人口计生工作需要的同时,优先提拔重用政绩突出的计生干部,并将计生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评价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工作政绩和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农业和民政部门把计划生育纳入社区建设整体规划,在社会救助政策中体现对计生家庭的优惠,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符合计生政策的按规定标准予以兑现。法院依法受理计生行政案件,对人口计生局申请的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案件执行及时、到位。立案执行计生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案件7件,涉及金额441976元,立案率达到100%,裁定送达率达到100%。卫生部门认真受理和办理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提出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申请和工作人员卫生技术考试、资格认定和执业注册等有关事项,督导接生医院实行出生实名制度,加强对B超和其他有关性别鉴定技术设备、终止妊娠手术的监督管理及处理等,依法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了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的垂直管理责任体系,加强终止妊娠药品、促排卵药品和避孕药具销售管理。公安部门建立了履行计生职责的垂直管理责任体系,严肃查处阻碍计生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案件及其他破坏工作的案件。劳动保障部门在建立城镇养老保险、实施城镇就业等工作中,坚持对计生家庭的优惠原则,指导、督促各类企业依法落实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加发一次性养老补助金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及时受理职工提出的计生有关劳动仲裁。
抓重点 提升水平
严格把好“三关”,落实管理服务措施。一是严把孕情关。对有计划生育人员,由村计生主任上门摸清孕情,逐级上报。二是严把审批关。为治理假结婚、假离婚、假上门女婿的现象,我们对省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实行镇街、市两级调查制度,造成错批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把好违法生育处理关。实行镇街主要领导包村、镇村干部包户责任制,对违法生育发现一例上报一例,处理一例。卫生部门对未持证入院待分娩人员24小时内通报人口计划生育部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做到及时取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对有疑点的个案,安排专人外出调查取证,先后到达过6个省,将每个案件办成铁案。目前,全市违法生育处理率达到92.83%。
加大考核力度,从严治理性别比。将2012年作为“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研究出台了《莱西市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全面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10余个文件。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作为各级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依据往年性别比情况,下达查处“两非”案件数量指标,将指标完成情况列入年终考核。今年全市共查实11例性别比治理案例,性别比为104.66,治理效果初步显现。
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基层工作水平。一是搞好信息核查工作。重点是对无上报日期出生信息、是否合法生育等进行了重点核查比对,通过清查发现了546例合法生育无上报日期,违法生育19例无上报日期,对此及时进行了修正。二是搞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和孕环情检测工作,严格考核,对镇街弄虚作假的在考核中每例扣5分。目前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了83.97%。针对孕环情监测扫尾难的问题,坚持定点查体和外出跟踪相结合,对本市范围内的利用星期天、节假日查体,在城区安排专门地点及时监测;对外出务工,对方未回寄查体证明的,由镇、村安排专人专车外出查找,先后到吉林、河南、河北、安徽等十几个省市进行查找监测,做到不留死角,目前全市孕环情监测率达到了99.32%。三是实行违法生育倒查制,确保孕环情检测真实性。针对个别违法生育人员当年度透查记录正常却违法生育的现象,对发生违法生育人员的孕环情监测情况进行倒查,严格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去年以来对镇村24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同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征收社会抚养费,保证同类违法生育案件一个标准发布、一个标准执行,目前全市社会抚养费缴纳率为83.31%。
创新城市人口社会管理体制,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块块负责、条条保证、条块结合,以单位和居委会为主”的管理模式,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把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之中,全面提升城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有力推动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重宣传 力争惠民
2012年以来,市计生局坚持把宣传教育放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突出位置,围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关爱女孩和孕前优生等宣传教育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的重大转变。
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投资560万元,在583个村新建移风易俗婚育宣传墙画一条街。投资19万元,在全市15处镇街、886个村(居)醒目位置设置三级有奖举报信公示栏。投资220万元,制作计生宣传品278万份,免费发放到广大育龄群众手中。
与打造城市亮点相结合。投资150万元,在城区4条主要街道建立“生育文化五千年”和“六个文化”一条街,设立2处大型LED宣传牌,树立高炮宣传牌1处,在沙岭河公园打造了人口文化主题公园。
与阶段性工作相结合。每月8、18、28日集中三天的时间,安排31部宣传车分三个宣传组巡回镇村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宣传的内容根据全局阶段性工作安排随时进行更新,每年都要出动宣传车1180辆次,营造了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