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一:国内保理—定向保理
产品简介:
定向保理是指建设银行与核心企业合作,通过受让核心企业的国内供应商对核心企业进行赊销所产生的全部应收账款,向供应商提供保理预付款及应收账款管理等服务,从而支持核心企业及其供应商共同发展的一种国内保理业务产品。
融资条件:
1、签订长期(1年以上)供货合同;
2、合同标的为核心企业主营业务日常经营所耗用的货物或劳务;
3、核心企业向建设银行提供的应付供应商账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产品二:应收帐款质押授信业务
产品简介:
应收帐款质押授信业务是指信贷业务申请人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其具有真实交易背景且无争议的、中国建设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作质押担保,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的业务。
融资条件:
信贷业务申请人需满足条件:
1、建设银行评级BBB级(含)以上或小企业信用评级a-级(含)以上;
2、中国建设银行认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付款人需满足条件:
1、经信贷业务申请人所在地一级分行准入的建设银行评级AA级客户;
2、建设银行评级AAA级客户或总行级重点客户;
3、世界500强及其建设银行信用评级AA级(含)以上的在华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4、按照国标行业大类分类,连续两年位居全国行业协会综合排名前10位的行业排头兵企业。
产品三:百易安
产品简介:
建设银行为存在资金托管需求的客户提供信用中介,客户将资金存入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帐户,待客户使用资金满足了约定的条件时,建设银行按照协议协助完成资金的划转。
融资条件:
交易资金托管业务的服务对象包括国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政府部门及个人和在国内从事交易的外国法人和自然人。
产品四:企业年金
产品简介:
企业年金是企业和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行是中国企业年金市场主要参与者,已拥有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三项资格,是银行同业中拥有资格最全的机构之一。
融资条件:
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企业实现盈利且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3、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产品五:融资租赁
产品简介:
融资租赁是出租人(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客户)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按租赁物来源分为:直接租赁、售后回租。
在融资租赁业务中,我行作为租赁公司与客户的中间人,利用我行客户资源向租赁公司推荐客户,同时解决我行客户融资需求。
融资条件:
原则上在我行内部评级AA级及以上,有购置固定资产需求,或通过售后回租在使用期内的自有固定资产来解决流动资金不足的需求。
产品六:小企业“速贷通”
产品简介:
小企业“速贷通”业务是指建设银行为满足小企业客户快捷、便利的融资需求,对财务信息不充分的借款人不进行信用评级和一般额度授信,在分析、预测企业第一还款来源可靠的基础上主要依据提供足额有效的抵(质)押担保而办理的信贷业务。
融资条件:
1. 企业成立年限在1 年以上(例外情况由一级分行负责核准);
2. 企业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低信用风险业务除外);
3.单户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30%,低信用风险业务除外;
4. 以工业厂房为抵押的应为借款企业、企业主个人拥有完全产权的标准工业厂房,交付年限应在10年以内;
5. 抵押土地应位于县级(含)以上城区中心或省级(含)以上工业园区内。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区域的抵押土地可位于经济发达的乡镇(含)以上城区中心;
6.不得接受下列土地权作为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教育设施用地、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用地使用权;依法被扣押、监管的土地使用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发[1999]5号)规定的闲置土地使用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类型土地使用权;已经抵押给其他债权人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公司拥有的以商品房开发为用途的土地使用权。
产品七:成长之路
产品简介:
小企业“成长之路”业务是指建设银行为满足小企业客户快捷、便利的融资需求,对财务信息充分的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和一般额度授信,在分析、预测企业第一还款来源可靠的基础上主要依据提供足额有效的抵(质)押担保而办理的信贷业务。
融资条件:
1. 企业成立年限在1 年以上(例外情况由一级分行负责核准);
2. 企业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低信用风险业务除外);
3. 以工业厂房为抵押的应为借款企业、企业主个人拥有完全产权的标准工业厂房;
4. 抵押土地应位于县级(含)以上城区中心或省级(含)以上工业园区内。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区域的抵押土地可位于经济发达的乡镇(含)以上城区中心;
5.不得接受下列土地权作为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教育设施用地、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用地使用权;依法被扣押、监管的土地使用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发[1999]5号)规定的闲置土地使用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类型土地使用权;已经抵押给其他债权人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公司拥有的以商品房开发为用途的土地使用权;
6. 该产品以1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
7.在一年以内的贷款,可以选取按月、按季还款或到期一次性还款的方式;在一年以上的贷款,应根据借款企业现金流特点,选取按月、按季、按半年等整贷零偿还款方式。
联系方式:莱西建行公司业务部 8848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