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很难,只有把药价彻底降下来,多实施惠民政策,让群众的健康得到保障,卫生工作才算达到了期望的最终目的。”去年以来,市卫生局以惠民、利民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抓落实,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力推出“四个率先”,惠民工程暖人心。
——在省内率先将新农合监管工作纳入卫生监督执法。2012年9月份,在市卫生监督所设立了新农合稽查科,在省内率先将新农合监管工作纳入卫生监督执法,将新农合的监管稽查职能从合管中心整合到市卫生监督所,并配备了17名稽查人员,通过日常执法检查、查处投诉举报、审核报销材料、实施网络监控等加强对新农合的监管。目前,新农合执法人员共审核住院和门诊报销材料18.3万份,开展新农合集中执法检查5次,专项执法检查18次,保障了新农合基金的安全运行。我市的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连续四年被评为“青岛市十佳优秀案卷”。11月23日,省卫生厅医疗检查督导组对我市医疗市场秩序及新农合工作进行了督导调研,对卫生监督工作尤其对新农合监督执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省内率先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全覆盖。2012年6月1日起,我市在青岛市率先实施了“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省内率先将“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覆盖到新农合和城镇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凡参加新农合和医保的居民,到市内22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须缴纳押金,出院时只需结清自负费用,家庭困难的还可分期付款。截至12月底,共为2.6万名贫困患者垫付了9860万元的住院费用。
——在青岛市率先设立药事管理机构。去年初,市卫生局设立了药事管理机构“药政科”,具体负责基本药物的网上采购、药事管理、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规范化培训等工作。印发了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办法、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加强合理用药的监管,开展了处方点评工作,使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不断规范。2012年4月1日起,在627处规划内村卫生室实施了基本药物零差率,同步实行了新农合门诊报销35%、一般诊疗费报销90%,所需药物均由卫生院通过省网进行统一采购、分发、结算,网上采购率达100%。制度实施以来,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了56.5%,次均费用同比下降了28.7%。目前,全市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率达100%,属青岛市基本药物网上采购率达100%的唯一县市。
——在青岛市率先开通运行“村卫生室工作站系统”。先后印发了关于一体化村级卫生室的绩效考核、财务管理、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新农合门诊报销等一系列文件,建立健全了镇村卫生一体化逐级考核、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在村医的资金补助拨付上,采取每季度按80%拨付,剩余20%年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结算的办法。目前,已发放了村医补助和养老保险金。2012年4月1日,全市完成了市级信息交换平台及卫生院、防保所和627处卫生室的软硬件建设,为一体化村级卫生室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等设施,采购安装了服务器,铺设了光纤网络,在青岛市率先开通运行了 “青岛市村卫生室工作站系统”,完成了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
(孙大松 顾昭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