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3年元旦、春节长假即将来临,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烧纸、烧香祭祖、林内违规用火等现象将逐渐增多,野外用火管理难度将进一步加大。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上安乐、祥和、喜庆的节日,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强化领导
各单位务必保持清醒地认识,把元旦、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和技术防范;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抓好督促检查,帮助基层消除各种森林火险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立即组织整改,确保节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不出问题。
二、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注重管控,依法治火
严格执行省政府规定的 “四个一律”。防火期内,对在林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者,非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一律撤职;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无论成灾与否,一律严厉查办。
防火队员要认真落实24小时巡逻制度,保证对山头林地的看护;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要全天候运转,适时做好预警预报;有关部门要不间断地做好森林防火大检查和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活动,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否则绝不放过;各镇办要与林内、林缘住户、坟主、责任田承包者逐一签订禁火责任书,实行联防联包,责任入户到人,要组织联合巡查队伍,坚持全方位的野外巡逻稽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林区和景区入口要设立检查站,加大检查力度,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留在林外;加强对特殊人群(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老人和儿童等)的管理,实行专人监护。
三、加强宣传,做好引导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等媒体和景区宣传栏、警示牌、标语等媒介,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积极总结和推广家庭追思、网上祭扫、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祭扫方式,引导群众采取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方式来祭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量刊播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同时,还可曝光一些典型案例,起到积极警示和教育目的。
四、高度戒备,科学处置
要切实做好扑火队伍和各项扑救物资的准备工作。森林消防专业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采取集中食宿,一遇火情能迅速出击,立即投入扑火,坚决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加强各项扑救物资的储备,保证扑火所需机具始终处于最佳状态。要强化对扑火救灾工作的科学组织,对地形复杂、植被茂密、气候变化大、扑救难度大大的森林火灾,一定要调专业扑火队伍进行扑救,严禁调动非专业人员参与扑救。
五、加强值班,畅通信息
严格落实火情报告和信息发布制度。各镇办要加强值班调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选派得力干部认真做好火情调度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火情信息及时上报。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火情日报告制度,各镇办要在每日17时前向市防火办报告当日森林防火情况情况(电话:88405536),重要火情随时上报。请各镇办将2013年元旦(1月1日—3日)、春节期间(2月9日—15日)森林防火值班安排表,分别于2012年12月30日前、2013年1月31日前通过金宏网报市林业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