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085期 >2013-01-04编印

我市暂未发现生产、经营、使用禁用抗生素药品现象
刊发日期:2013-01-04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近日,在中央电视台曝光了我省部分地区养鸡场的“速生鸡”事件后,我市各职能部门积极应对,开展了各项针对肉鸡、肉鸭食品领域禁用抗生素清查整顿工作,截至目前,我市暂未发现有生产、经营、使用激素和利巴韦林等禁用抗生素现象。
  日前,记者从市食安办了解到,“速生鸡”事件曝光后,我市组织召开各镇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紧急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镇政府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的养殖户、生产加工企业及相关产业进行摸底调查,及时掌握他们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状况,并开展危害评估分析;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大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农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等方面的作用,实现工作重心下沉、力量配置下移,构建分片包干、网格化群众监督网。
  根据这一部署安排,市畜牧兽医局迅速成立了“速生鸡”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制发了《关于迅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使用金刚烷胺等违禁药物的紧急通知》,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调度。基层动监站迅速开展肉鸡、肉鸭养殖场和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网格化排查,督促养殖场和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销售档案,督导养殖场规范建立用药记录,加强行业自律;要求企业严格执行肉食鸡出栏前15天休药期制度和提前3-5天申报检疫制度。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在肉食鸡出栏前,按照养殖数量5‰的比例采样,对检测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张宇 李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