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在市人民医院,店埠镇的村民老王正在办理现场结报,他的老伴已经在人民医院住院两个月了。“年纪大了,得的病也不好,一开始的时候还不知道能不能治,家里也没钱,没想到到医院之后不但是先诊疗后付费,还有大病救助,还能实现现场结报,政策真是越来越好了。”老王激动地说。据了解,自11月9日起,我市在青岛市范围内率先启动了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现场结报,全市60万参合居民在市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患22类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出院时,可即时领取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款,实现现场结报;参合居民患22类重大疾病大病门诊、患22类重大疾病以外的住院和大病门诊个人自负费用纳入大病救助的救助款将在2013年3月31日前统一发放到参合居民手中。
“目前,我们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进行了重大疾病病种目录更新和大病救助结报公式测算等工作,完成了新农合信息系统的优化、升级,并与全市22个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做好了新农合信息系统的接口连接。”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的负责人介绍说。
2012年下半年,由青岛市、莱西市两级财政出资1059.31万元,建立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以下称大病救助)基金,对参合患重大疾病或享受新农合报销后自负部分较多的参合居民进行救助,年度救助封顶线10万元,这将切实减轻农村参合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帮助农民抵御大病风险,缓解参合居民因大病致贫、返贫或因无力支付大病高额医疗费放弃治疗的问题。
(高金远 史学家)